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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发生后,这些法律问题值得我们关注!

来源:诚功律所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08日

一、散布谣言应承担

什么法律责任?

2022年9月5日,一则“凉山州发生6.6级地震”的谣言在网上传播,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凉山警方6日就此通报:孙某某(男,25岁,抖音号“陌黛先生&孙”)为蹭热度,目前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4日的处罚。


每次地震发生后,总有网友为博取眼球在网上散布谣言、发假照片夸大地震情况、宣称会再次发生余震等,通过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迅速传播,扰乱人心,使公众产生了恐慌情绪,影响了社会安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1条第2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地震损毁房屋后,

按揭房屋是否要还房贷?

由于房屋买卖合同的特殊性,“灾后还房贷”问题一直是人民的关注焦点。地震发生后,灾区人民不可避免地遇到房屋因地震损毁无法居住后是否还需要继续支付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余款的问题。采取按揭贷款方式购买的商品房主要涉及双重法律关系,即买卖合同和担保合同。购房人与开发商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开发商负责交付房屋,购房人负责支付房款。购房人与银行之间存在担保合同,购房人经开发商的同意用拟将购买的房屋进行抵押,向银行贷款以支付购房款。此时,贷款人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为主合同,用房屋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是从合同,从合同并不能够影响到主合同的成立,即担保物房屋的灭失并不能够影响到与银行之间的债权关系,如果银行按照按揭贷款合同的约定履行了贷款义务,那么购房者就有义务按照约定归还贷款,并不因房屋的毁损或者灭失而免除归还贷款的义务。因此,由于地震或其他自然灾害原因所造成房屋灭失,不能免除受灾人的债务。


地震发生后,很可能有些人交付房款尚未交付房屋,有的则可能是刚刚交付房屋却尚未交付房款,结果房屋因地震而毁坏甚至化为乌有,这就可能出现应该由谁来承担这一后果的法律问题。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买卖对象的风险转移采取交付主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04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如果开发商已经把房子交付给了购房者,比如已经交钥匙,或者购房者已经在交房通知上签字,房子毁损的风险就由购房者承担;如果未实际交付房屋,那么房屋损毁的风险就由开发商承担。当按揭房屋在交付使用前因地震导致毁灭,购房者可以房屋灭失导致合同履行不能为由要求解除购房合同,购房合同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相应也可以解除,故购房者无须承担继续还贷责任。当按揭房屋在震前即已交付,那么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就要由购房人自行承担。


三、员工上班期间因地震而伤亡,

是否能按工伤处理?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以及《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的有关规定,凡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由于各种不安全因素,包括物质的或自然的原因而发生的偶然事件造成的职工个人伤害,除非单位能证明属于职工本人自身故意行为所致外,均应该认定为工伤。因此,员工因工作时间和工作区域内发生地震、厂房倒塌、洪水、泥石流等非人力所能抗拒的意外灾害而伤亡,以及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另外,因公到地震灾区出差期间发生地震而伤亡或者下落不明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也应当认定为工伤。


四、地震后

财产继承及无主物如何处理?

(1)地震灾害后,会有相当一部分财产处于不确定的状态,依照法律规定,原所有人因地震死亡的,由有继承权的人取得该物品的继承权,如果没有继承人的,收归集体或是国家所有。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98条规定:“申请认定财产无主,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财产的种类、数量以及要求认定财产无主的根据。” 第199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核实,应当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3)对于拾得遗失物的处理不能按照无主物先占原则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14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第318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五、旅游期间因地震而造成伤亡,

旅行社是否担责?

旅行社对游客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因旅行社的过错给旅游者造成损失的,旅行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地震属于不可抗力,若在地震发生时旅行社对游客发生伤亡没有过错,则不承担责任。

来源:萧山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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