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本会会费收取、使用和管理,保证本会工作正常开展,结合我会实际状况,特制定本会会员缴纳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
一、会费收取标准
会长(主任):30000元/届/5年;
常委、分会副会长(副主任):10000元/届/5年;
执委、分会理事(副主任委员):5000元/届/5年;
会员:2000元/届/5年。
二、会费缴纳时间和方式
会员按届缴纳会费。
缴纳方式为支票、现金或汇入本会帐户。
户名:青岛市民营中小企业家互助协会
开户行:中国银行青岛商丘路支行
帐号:2377 4003 7979
三、会费开支范围
1、必要的办公支出;
2、组织举办协会大型会议、行业调研、各类培训、经验推广、信息沟通及考察交流等活动的开支;
3、编印刊物、发放宣传资料等的成本费;
4、其他应支出的费用。
四、会费管理
1、会费由办公室负责收取及管理,并开具《社会团体会费统一 收据》。
2、本会日常经费开支由办公室主任审批,重大活动或主要项目开支由会长审定。
3、各分会日常开支报协会办公室每月统一调拨,支出比例为本分会会员缴纳会费的80%,报销凭证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执行。
4、各专委会日常开支报协会办公室每月统一调拨,支出比例为本专委会会员缴纳会费的70%,报销凭证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执行。
5、协会财务账目由专职会计负责,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执委会和会员的质询和监督。
6、财务收支情况由秘书处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每年提交审计部门审计。
7、对于无故入会半年不缴纳会费的会员,经会长办公会表决后取消会员资格。
本办法(修正案)经2021年6月26日青岛市民营中小企业家互 助协会第一届三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