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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国群说发展品牌政府作为是有边界和条件的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4日
日前,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符国群撰文说,发展中国自主品牌,企业是主体,市场是主导力量。然而,在从计划到市场、从“制造”到“创造”的双重转型过程中,政府的作用仍不可缺失。各级政府在促进品牌发展方面,应当也可以发挥作用,但其作用是有边界和有条件的。
首先,需要厘清角色。政府既是市场监管者,又是公共产品的提供者,还是国有资产的守护者。上述不同角色所产生的职能,具有不同的法定依据和责任主体。比如作为监管者,公正执法,有效保护商标权利人权益,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应被置于最优先的位置,即使可以利用监管信息来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也应警惕两种职能的分野和界限,避免一种职能的强化而对另一种职能可能产生的潜在影响。
其次,理顺思路。政府在规划和促进品牌发展过程中,应遵循“企业主体、市场主导、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基本原则。同时,避免“计划思维”,注重利用市场机制,利用政府对环境的作用间接影响企业行为。
再次,确定边界。政府可以在强化商标权保护,促进知名品牌企业成果分享,激励企业品牌与市场创新,整合政府品牌促进资源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同时力诫各种“非普适性”激励,各种敛财性评比和避免对企业微观品牌活动的直接介入。
最后,明确重点。建议各级政府将品牌促进重点放在如下方面:一是改善品牌发展环境,包括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依法必究的法制环境。二是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包括信息共享平台,区域或国际展销平台,信用信息平台等。三是促进品牌企业资源集聚,包括建立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商标质押贷款制度,整合和优化政府品牌促进资源等。四是区域品牌与原产国形象建设,包括制定产业集群扶持政策,鼓励行业组织和品牌智库的建设和发展,鼓励中国企业或组织到境外设立商务与法律服务机构等。另外,政府对其推出的品牌促进政策,还应定期评估,防止“时过境迁”的不适应,和政策执行成本过高带来的对企业和社会的可能伤害。
(作者系民建北京市委副主委、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高等院校市场学研究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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