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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民营和中小企业疫情防控政策指导汇编(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04日
第 二 期

编者按:近期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关于延迟省内企业复工的紧急通知》,明确提出省内各类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延迟是为了换取“时间差”,错过传染“窗口”,利国利民,当然也会给我市企业尤其民营和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面对当前严峻形势,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打好企业复工生产内部防疫战变得尤为必要。为帮助企业及时掌握相关政策措施,提升应对疫情的管理能力,做到提前预判,有效阻隔,稳定经营,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将陆续收集整理部分政策措施及文件资料(附原文),供广大民营和中小企业参考。

目录

一、工作场所疫情防控指南


 

二、部门政策措施类

1.国务院办公厅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的复工复产和调度安排工作,近期下发紧急通知,明确对重点医疗应急防控物资实施统一管理、统一调拨。同时,生产重点医疗应急防控物资的有关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物资保障组要求,抓紧组织原材料采购和产品生产,及时完成生产任务,并加强产品质量管理,确保物资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2.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加强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及相关医疗器械等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监管,维护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有关事项,印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坚决维护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要求广大经营者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依法经营,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严格执行政府依法制定的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

3.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绿色通道,确保春节期间大额资金汇划更加快速办理。下发《关于延长银行间市场休市时间安排的通知》,在延长假期期间,运用公开市场操作等货币政策工具及时投放充足的流动性,维护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

4.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内容涉及鼓励银行机构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

5.青岛海关为确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快速通关,根据《海关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印发《关于全力保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快速通关的通知》,开通进口物资快速通关专门受理窗口和绿色通道,全力保障进口药品、消毒物品、防护用品、救治器械等防控物资快速通关。

6.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开行青岛市分行开通疫情防控应急类专项贷款业务,印发《关于对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生产等提供应急融资支持的通知》,建立应急物资生产资金需求快速响应机制和防疫物资采购资金需求快速响应机制,开通绿色审核通道,用于支持本市疫情防控需求物资重点生产企业加紧生产、疫情防控物资和设备需求单位快速获得相关医疗资源。

7.青岛市市场监管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食品流通环节加强疫情防控管理十条措施,减少人员聚集流动,控制人流密度,阻碍疫情传播。

8.青岛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金融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金融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性,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金融系统疫情防控,畅通服务通道,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9.青岛市生态环境局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阻断病毒传播途径、遏制疫情蔓延,让群众少跑腿、便捷办事,印发《关于疫情期间大力推行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的倡议书》,四条措施,大力推行“网上办事”。

三、网络平台建议类

1.《PHEIC究竟是什么?影响全世界贸易进出口!》系统阐述了世卫组织不赞成甚至反对对中国采取旅行或贸易禁令,民营企业已经超过外商投资企业,成为我国第一大外贸主体。

2.《彭剑锋:疫情非常时期,给中小企业的64字活命方针》整合各方经验,线上集聚群体智慧,拟就8项建议,64个字,送给在疫情中奋力求生的中小企业,助力渡过难关。

3.《实务:疫情妨碍商事合同履行的法律分析与企业应对》,企业除了应对疫情、关注健康之外,也需未雨绸缪,提前对“新冠疫情”妨碍商事合同有关的法律问题高度关注,并提前安排应对之策。

4.《与疫情有关的复工和工资》就延长假期的强制性、提前复工的法律责任、隔离和医学观察期间的工资支付、自行隔离14天的待遇、停工停产期间的工资发放、延迟复工期间的工资待遇等十个问题做了简要分析,供企业参考。

5.《招商引资秘密手册:一份详实可操作性的招商全攻略》引导广大企业利用疫情期间学习和强化招商引资知识,为后期招商储备能量,通过专业团队构建、招商方式直击、建园留商的组合,构建项目招商体系,推进企业落地。

6.《省内企业延迟复工劳动关系政策解读》从“延迟复工期间工资待遇如何确定?”“隔离措施期间工资待遇如何确定?”“受疫情影响的劳动关系如何处理?”三方面系统解读,方便企业及时知晓,掌握运用。

 

部门政策措施原文

 

(一)国务院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的复工复产和调度安排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迅速组织本地区生产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N95口罩、医用护目镜、负压救护车、相关药品等企业复工复产。要做好生产人员、技术人员和相关设备、原辅料、资金等各方面保障工作,帮助企业及时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根据需要及时扩大相关产品产能。

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物资保障组负责对上述重点医疗应急防控物资实施统一管理、统一调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调用。物资保障组将向重点企业选派驻企特派员,负责监督物资的统一调拨,帮助企业及时反映困难和问题,配合有关部门抓好产品质量监管。

三、生产重点医疗应急防控物资的有关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物资保障组要求,抓紧组织原材料采购和产品生产,及时完成生产任务,并加强产品质量管理,确保物资符合相关安全标准。有关企业要根据物资保障组要求,及时上报产能产量、产品库存等数据。

四、为确保做好重点医疗应急防控物资的及时生产、调拨、运输和配用等方面协调工作,建立有关工作衔接机制,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确定一名厅(局)级负责同志牵头对接联系物资调拨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及有关企业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做好重点地区应急防控物资供应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本通知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指导,广大经营者恪守商业道德、依法诚信经营,积极组织防疫用品生产、保障销售,与全社会一道众志成城、抗击疫情,保持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总体平稳。但也有少数经营者借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机,哄抬口罩等相关商品价格,严重违背商业道德,严重违反价格法律法规。为打赢抗击疫情攻坚战、保护广大群众和合法经营者正当权益,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及相关医疗器械等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监管,维护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防疫用品,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串通涨价,以及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典型案例及时予以公开曝光。

二、广大经营者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依法经营,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严格执行政府依法制定的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

三、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发现串通涨价、哄抬价格或者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及时拨打12315举报。

四、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管工作力度,维护好市场秩序。

 
 
(三)中国人民银行

为便于春节期间金融机构和公众办理各项资金的汇划拨付,节前人民银行已安排将7×24小时连续运行的小额支付系统单笔支付限额,从100万元提高到了5亿元。

为进一步提高效率,方便金融机构和客户办理更大金额支付的需要,人民银行决定从1月25日起至1月30日,放开小额支付系统业务限额,确保各项大额资金的汇划及时处理。1月31日上班后,大小额支付系统恢复正常运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为确保大额资金汇划业务正常处理,小额支付系统业务限额放开时间顺延至2020年2月2日;延长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外汇市场、黄金市场、票据市场休市时间,2020年2月3日起恢复交易和清算结算,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票据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将发布具体事宜通知。考虑到2月3日开市后到期资金规模较大,人民银行将运用公开市场操作等货币政策工具及时投放充足的流动性,维护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

 
 
(四)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金融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主动作为,确保金融服务畅通,支持各地疫情防控,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阶段。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精神和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金融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加大货币信贷支持力度

(一)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人民银行继续强化预期引导,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常备借贷便利、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提供充足流动性,保持金融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维护货币市场利率平稳运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因春节假期调整受到影响的金融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2020年1月下旬存款准备金考核的容忍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支持实体经济,促进货币信贷合理增长。

(二)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在疫情防控期间,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生产、运输和销售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医用护目镜、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负压救护车、消毒机、84消毒液、红外测温仪和相关药品等重要医用物资,以及重要生活物资的骨干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人民银行通过专项再贷款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金融机构对名单内的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中央财政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贴息支持。金融机构要主动加强与有关医院、医疗科研单位和相关企业的服务对接,提供足额信贷资源,全力满足相关单位和企业卫生防疫、医药用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技术改造等方面的合理融资需求。

(三)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行业和企业提供差异化优惠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通过调整区域融资政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实施差异化的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提升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金融供给能力。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应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减半收取再担保费。

(四)完善受疫情影响的社会民生领域的金融服务。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五)提高疫情期间金融服务的效率。对受疫情影响较大领域和地区的融资需求,金融机构要建立、启动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切实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在受到交通管制的地区,金融机构要创新工作方式,采取在就近网点办公、召开视频会议等方式尽快为企业办理审批放款等业务。

(六)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要结合自身业务范围,加强统筹协调,合理调整信贷安排,加大对市场化融资有困难的防疫单位和企业的生产研发、医药用品进口采购,以及重要生活物资供应企业的生产、运输和销售的资金支持力度,合理满足疫情防控的需要。

(七)加强制造业、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信贷支持。金融机构要围绕内部资源配置、激励考核安排等加强服务能力建设,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支持力度,要保持贷款增速,切实落实综合融资成本压降要求。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

(八)发挥金融租赁特色优势。对于在金融租赁公司办理疫情防控相关医疗设备的金融租赁业务,鼓励予以缓收或减收相关租金和利息,提供医疗设备租赁优惠金融服务。

二、合理调度金融资源,保障人民群众日常金融服务

(九)保障基本金融服务畅通。金融机构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合理安排营业网点及营业时间,切实做好营业场所的清洁消毒,保障基本金融服务畅通。金融机构要加强全国范围特别是疫情严重地区的线上服务,引导企业和居民通过互联网、手机APP等线上方式办理金融业务。

(十)加强流通中现金管理。合理调配现金资源,确保现金供应充足。加大对医院、居民社区以及应急建设项目等的现金供应,及时满足疫情物资采购相关单位和企业的大额现金需求。做好现金储存及业务办理场地的消毒工作。对外付出现金尽可能以新券为主,对收入的现金采取消毒措施后交存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十一)确保支付清算通畅运行。人民银行根据需要,放开小额支付系统业务限额,延长大额支付系统、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运行时间,支持金融机构线上办理人民币交存款等业务。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清算机构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做好各类支付清算系统、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的正常安全运营,开通疫情防控专用通道,保障境内外救援和捐赠资金及时划拨到位、社会资金流转高效顺畅。

(十二)建立银行账户防疫“绿色通道”。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做好与防控疫情相关的银行账户服务工作,简化开户流程,加快业务办理。要积极开辟捐款“绿色通道”,确保疫情防控款项第一时间到达指定收款人账户。减免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办理防控疫情相关款项汇划费用。鼓励清算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向慈善机构账户或疫区专用账户的转账汇款业务、对疫区的取现业务减免服务手续费。

(十三)加大电子支付服务保障力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采用远程视频、电话等方式办理商户准入审核和日常巡检,通过交易监测强化风险防控。鼓励清算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对特定领域或区域特约商户实行支付服务手续费优惠。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要强化电子渠道服务保障,灵活调整相关业务限额,引导客户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个人网上银行、企业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支付服务APP等电子化渠道在线办理支付结算业务。

(十四)切实保障公众征信相关权益。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机构要妥善安排征信查询服务,引导公众通过互联网、自助查询机进行征信查询。要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

(十五)畅通国库紧急拨款通道。建立财库银协同工作机制,及时了解财政部门疫情防控资金拨付安排,随时做好资金拨付工作。加强对商业银行相关业务的指导,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及时跟踪资金拨付情况。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确保资金汇划渠道畅通和国库业务相关系统运行安全稳定,构建疫情防控拨款“绿色通道”。各级国库部门要简化业务处理流程和手续,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及时、安全、准确拨付到位。

(十六)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金融机构要树立负责任金融理念,对受疫情影响临时停业或调整营业时间的网点,要提前向社会公布并主动说明临近正常营业的网点。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线上等方式保持投诉渠道畅通,优化客户咨询、投诉处理流程,及时妥善处理疫情相关的金融咨询和投诉。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不得利用疫情进行不当金融营销宣传。

三、保障金融基础设施安全,维护金融市场平稳有序运行

(十七)加强金融基础设施服务保障。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要从工作机制、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系统运维、技术支持等方面提升服务保障能力,确保发行、交易、清算、结算等业务正常运转,尽可能实施全流程、全链条线上操作。要制定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快速响应、高效处理。要加强与主管部门、市场机构、其他金融基础设施的沟通,保持业务系统联通顺畅。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要开设“绿色通道”,必要时提供特别服务安排,并降低服务收费标准。

(十八)稳妥开展金融市场相关业务。金融机构要合理调配人员,稳妥开展金融市场相关交易、清算、结算、发行、承销等工作,加强流动性管理与风险应对。要合理引导投资者预期,确保金融市场各项业务平稳有序开展。对受疫情影响较大地区的金融机构,要保持正常业务往来,加大支持力度。

(十九)提高债券发行等服务效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要优化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工作流程,鼓励金融机构线上提交公司信用类债券的发行申报材料,远程办理备案、注册等,减少疫情传播风险。对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以及疫情较重地区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的金融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公司信用类债券建立注册发行“绿色通道”,证券市场自律组织对拟投资于防疫相关医疗设备、疫苗药品生产研发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建立登记备案“绿色通道”,切实提高服务效率。

(二十)灵活妥善调整企业信息披露等监管事项。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公司债券发行人受疫情影响,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报或2020年第一季度季报有困难的,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要依法妥善安排。上市公司受疫情影响,难以按期披露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的,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办理;难以在原预约日期披露2019年年报的,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湖北省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可向当地证监局申请延期办理年度报告的审计、披露和报备。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管理的公募基金或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管理人可向当地证监局申请延期办理年报审计和披露。对疫情严重地区的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适当放宽相关风控指标监管标准。

(二十一)适当放宽资本市场相关业务办理时限。适当延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财务资料有效期和重组预案披露后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限。如因受疫情影响确实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司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1个月,最多可申请延期3次。疫情期间,对股票发行人的反馈意见回复时限、告知函回复时限、财务报告到期终止时限,以及已核发的再融资批文有效期,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暂缓计算。已取得债券发行许可,因疫情影响未能在许可有效期内完成发行的,可向证监会申请延期发行。

(二十二)减免疫情严重地区公司上市等部分费用。免收湖北省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应向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缴纳的2020年度上市年费和挂牌年费。免除湖北省期货公司应向期货交易所缴纳的2020年度会费和席位费。

四、建立“绿色通道”,切实提高外汇及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效率

(二十三)便利防疫物资进口。银行应当为疫情防控相关物资进口、捐赠等跨境人民币业务开辟“绿色通道”。对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所需的疫情防控物资进口,外汇局各分支机构要指导辖区内银行简化进口购付汇业务流程与材料。

(二十四)便捷资金入账和结汇。对于境内外因支援疫情防控汇入的外汇捐赠资金业务,银行可直接通过受赠单位已有的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办理,暂停实施需开立捐赠外汇账户的要求。

(二十五)支持企业跨境融资防控疫情。企业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时,无需事前、逐笔提交单证材料,由银行加强对企业资金使用真实性的事后检查。对疫情防控确有需要的,可取消企业借用外债限额等,并可线上申请外债登记,便利企业开展跨境融资。

(二十六)支持个人和企业合理用汇需求。银行应当密切关注个人用汇需求,鼓励通过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办理个人外汇业务。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其他特殊外汇及人民币跨境业务,银行可先行办理、事后检查,并分别向所在地外汇局分支机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备。

(二十七)简化疫情防控相关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流程。支持银行在“展业三原则”基础上,凭企业提交的收付款指令,直接为其办理疫情防控相关进口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以及资本项目下收入人民币资金在境内支付使用。

五、加强金融系统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十八)强化疫情防控的组织保障。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全力以赴做好各项金融服务工作。

(二十九)做好自身的疫情防控工作。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完善疫情应对工作机制,持续关注员工特别是从疫情较重地区返回员工的健康情况,建立日报制度,加大疫情排查力度,做好员工防疫安排,努力为员工提供必要的防疫用品。

(三十)配合地方政府加强应急管理。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要按照属地原则,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组织协调,及时处理突发事件。服从当地政府防疫安排,对防控疫情需要征用的人员车辆、设备设施等,不得推诿拒绝。各单位要继续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确保政令畅通。

各单位在执行中遇到的情况请及时报告。

 
 
(五)青岛海关

为确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快速通关,根据《海关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就防控物资在青岛关区快速通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青岛海关各业务现场开通进口物资快速通关专门受理窗口和绿色通道,全力保障进口药品、消毒物品、防护用品、救治器械等防控物资快速通关。相关物资紧急情况下可先登记放行,再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用于防控疫情的涉及国家进口药品管理准许证的医用物资,海关可凭医药主管部门的证明先予放行,后补办相关手续。

二、对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进口捐赠物资,符合《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02号,详见附件2、3)规定的,在办理通关手续时,凭受赠人或使用人所在地海关出具的《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紧急情况下可先登记放行货物,后补《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三、相关通关问题,可联系青岛海关进行咨询,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附件1:青岛海关通关应急保障联系方式.docx

附件2: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docx

附件3:海关总署关于实施《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有关事宜的公告(总署公告2016年第17号).docx

 
 
(六)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重点防疫用品生产供应企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引发肺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与国开行青岛市分行开通疫情防控应急类专项贷款业务,建立应急物资生产资金需求快速响应机制和防疫物资采购资金需求快速响应机制,开通绿色审核通道,用于支持本市疫情防控需求物资重点生产企业加紧生产、疫情防控物资和设备需求单位快速获得相关医疗资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融资品种

(一)防疫物资生产专项应急流动资金贷款

对参与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的相关企业,提供应急专项流动资金贷款,专项用于防护用品(口罩、防护服等)、消毒物品、检测药品、治疗药品、救治器械生产经营,以及承建防控医院的建筑施工企业购买施工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与疾病治疗和疫情防控相关用途。借款企业应具备疫情防控相关物资生产经营资质、具备相应生产条件。

(二)政府指定企业类应急贷款

对各区、市政府指定的符合要求的采购主体,可提供应急贷款,专项用于医疗救助、物资采购、应急设备采购等与疾病治疗和疫情防控相关的用途。

二、融资支持方式

各符合上述相关条件的企业、政府采购部门,根据实际生产和采购需求,可申请相关贷款,国开行青岛市分行将建立快速对接服务通道,提供优惠便捷金融服务。请有资金需求的企业和政府部门(以区、市为单位),分别填写疫情防控物资生产融资需求申请表、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需求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wangzhenyong@cdb.cn(企业报的融资需求同时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服务处,邮箱:qiyezhidaochu@126.com)。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推荐或者申报有资金需求的企业申报融资需求项目。

 
 
(七)青岛市市场监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山东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措施规定,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制定食品流通环节加强疫情防控管理十条措施:

1.春节期间,各类市场(含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村大集、商场超市、便利店、专卖店等各类食品、食用农产品交易场所,下同)一律取消春节期间各类促销活动,以减少人员聚集流动,控制人流密度。

2.各类市场要保持环境卫生,加大消毒灭菌频次,经常通风换气,为广大消费者创造清洁卫生、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对于空间封闭、通风功能差、不具备消毒杀菌条件的经营场所,应立即关闭停业。

3.市场经营者和所有员工必须戴口罩上岗。应当要求进入卖场的顾客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同时须在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提示,对未佩戴口罩进入卖场的顾客应当予以劝阻。

4.各类市场应当对员工及进入卖场的顾客进行体温测试,对发热人员进行登记报备,并按防疫相关规定处置。

5.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防控期间,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全市暂时停止在各类市场进行活禽交易和宰杀,全面关闭各类市场活禽交易区和宰杀点。

6.严禁销售、使用来源不明,无检疫合格证明或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对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白条禽及禽肉产品,一律禁止转运贩卖,一律禁止进入市场。

7.各类市场主体要依法从事畜产品经营,必须持证经营,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制度,所购畜禽产品必须有检疫合格证,并能溯源。所经营畜禽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8.出售散装食品的从业人员,上岗必须持有健康证,并戴消毒手套和口罩,每天定时做好消毒工作。

9.市场应当加强宣传,做好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加大对疫情防护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提高员工和顾客自我保护意识,自觉维护公共卫生,自觉落实防扩散措施。要利用LED显示屏、广播等宣传疫情防控知识。

10.本着对自己和他人负责、非必要不聚集的要求,建议市民减少进入市场、商场超市的频次,避免发生感染。 

 
 
(八)青岛市地方金融监督

各区(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

当前,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处在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性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贯彻国家、省、市相关决策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各区(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要切实履行好属地责任,组织开展好疫情防控期间辖内有关金融工作,发挥金融优势、提供金融支持、保障金融秩序、维护金融稳定,确保任务落地、责任落实、防控落细,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金融系统疫情防控

一是坚决落实全市疫情防控有关部署要求。各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要加大本单位员工防疫信息排查力度,做好春节外出员工、子女及其家属的去向统计,特别是返回湖北地区以及接触湖北返青的人员信息掌控,发现疫情的及时按程序向所在社区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按要求及时采取隔离、观察、治疗等措施。加强员工引导,不聚会、不聚餐,减少人员聚集,养成良好卫生防护习惯,坚决防止疫情蔓延。同时,引导员工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随意转发非权威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

二是严格按照要求安排复工时间。本市辖区内各类地方金融组织,按照省、市统一要求,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返岗复工。各金融机构节后上班时间按照省、市和金融监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复工后,各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要合理安排营业网点和营运时间,鼓励采用电视电话会议、移动办公、非接触式客户拜访、远程签约、电子邮件、电子签名等非现场办公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三是全面做好复工后办公营业期间防疫工作。落实我市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有关要求,开展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加强营业场地、服务设施全面排查,配备必要的防护消毒物品及设施,定期对经营场地、营业柜台、自助服务机具等设施进行清洁消毒,强化营业网点、办公场所的卫生防疫管理。

三、畅通服务通道,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一是做好金融服务保障。各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和特点,整合优势资源,加强对辖内与疫情防控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的金融服务支持力度。对受疫情影响严重、暂时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企业,通过制定专项服务方案、简化业务流程、开辟绿色通道。要充分利用金融科技手段,保障线上服务渠道畅通,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高效便捷金融服务。

二是积极支持防疫工作。各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体现社会担当,根据实际情况,捐赠防疫物品、设备,通过机构户外LED屏、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渠道,广泛传播、宣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安全知识,力所能及地支持防疫工作。

三是发挥党员先锋作用。动员金融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党员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当先锋作表率,敢于在危急关头、危险时刻冲锋在第一线、战斗在最前沿,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

 
 
(九)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各企事业单位,各生态环境审批服务部门: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阻断病毒传播途径、遏制疫情蔓延,让群众少跑腿、便捷办事,根据经市委、市政府要求,现就大力推行“网上办事”提出如下倡议:

一、提倡网上办理,减少现场办事。为了您的健康,避免到各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和各生态环境局办理业务造成交叉感染,建议您采用网上申报、办理结果(证照等)免费邮递送达的方式办理。目前生态环境部门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已100 %实现网上办理、全程网办。

企事业单位可以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http://qdzwfw.sd.gov.cn)、山东省一网通办总门户(http://qdzwfw.sd.gov.cn)或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办事服务(http://mbee.qingdao.gov.cn)等,按照所需办理事项的办事指南,准备申请材料并进行网上申报。企事业单位可在申报过程中选择“快递寄送申请材料”,EMS工作人员可上门收件;对于办理结果(证照等),企事业单位不需要到大厅或生态环境局取件,我们会通过EMS免费寄送达。

二、提倡电话咨询、网上咨询、微信咨询。工作日期间,各企事业单位可拨打咨询服务电话,工作人员将提供详细的解答和网上办理指导。企事业单位事项办理人员可以与我局具体事项办理人员建立微信联系,如有问题及时咨询。

三、如必须到现场办理,请做好防护、即办即走。建议进入各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各生态环境局时,自觉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减少在等待逗留的时间,业务办理完毕后尽快离开。伴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建议不现场办理业务。

四、各生态环境审批服务部门要确保“网上办事”便捷高效。市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完善网上办事平台功能,并加强技术力量,做好人员培训、平台日常运行维护等工作。各生态环境审批服务部门将加强宣传引导,做好事项“网上办理”的受理、审核、办结、邮寄工作,及时通过电话、网络、微信回答企事业单位的问题。对已受理的事项,各生态环境审批服务部门将及时与企事业单位联系沟通,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网络反馈办理进度。工作人员与到大厅办事人员沟通交流时,自觉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等防护工作。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相关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尽快彻底战胜疫情,保护好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网络平台建议原文

 

(一)《PHEIC究竟是什么?影响全世界贸易进出口!》

中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被列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HEIC)。

谭德塞强调,世卫组织不赞成甚至反对对中国采取旅行或贸易禁令。

谭德塞还宣布了7条建议:

1.不建议对中国实施旅行和贸易限制,任何措施都应当以证据为基础;

2.支持和保护医疗系统相对脆弱的国家;

3.加速科研和疫苗相关研究;

4.共同对抗谣言和不实信息;

5.各国积极寻找预防、治疗和阻止进一步传播的计划;

6.各国积极与 WHO 分享信息;

7.所有国家共同努力,共同对抗病毒。

国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Public Health Emergency of International Concern,简称PHEIC)是指“通过疾病的国际传播构成对其它国家公共卫生风险,并有可能需要采取协调一致的国际应对措施的不同寻常的事件。”

世界卫生组织(WHO)提出PHEIC是为了面对公共卫生风险时,既能防止或减少疾病的跨国传播,又不对国际贸易和交通造成不必要的干扰,使相关国家地区遭受经济损失。

根据疫情的发展,世界卫生组织宣布PHEIC后随时可以撤销及修改。

发布后有效期为3个月,之后自动失效。

1.世卫组织针对人员向缔约国发布的建议可包括以下意见:不必采取特定的卫生措施;审查在受染地区的旅行史;审查医学检查证明和任何实验室分析结果;需要做医学检查;审查疫苗接种或其它预防措施的证明;需要接种疫苗或采取其它预防措施;对嫌疑者进行公共卫生观察;对嫌疑者实行检疫或其它卫生措施;对受染者实行隔离并进行必要的治疗;追踪与嫌疑或受染者接触的人员;不准嫌疑或受染者入境;拒绝未感染的人员进入受染地区;以及–进行出境检查并(或)限制来自受染地区的人员出境。

2.世卫组织针对行李、货物、集装箱、交通工具、物品和邮包向缔约国发布的建议可包括以下意见:不必采取特定的卫生措施;审查载货清单和航行路线;实行检查;审查离境或过境时采取消除感染或污染措施的证明;处理行李、货物、集装箱、交通工具、物品、邮包或骸骨以消除感染或污染源(包括病媒和宿主);采取具体卫生措施以确保安全处理和运输骸骨;实行隔离或检疫;如果现有的一切处理或操作方法均不成功,则在监控的情况下查封和销毁受感染或污染或者嫌疑的行李、货物、集装箱、交通工具、物品或邮包;以及–不准离境或入境。

人员会根据疫情强制隔离,甚至中转经停的其他国家飞机也要隔离。

货物、商品也被认为是疫区商品,将会受到更加严格的疫情检查,成本大幅增加,市场竞争力降低……甚至可能会直接停止进口。

对世界造成什么影响?

首先,中国作为“世界工厂”,承担着世界上很大比重的制造业份额。

由于该状态对中国进出口的影响,也会导致很多与中国贸易往来的国家重大损失。

目前中国的工业产值相当于美国日本的综合,如果中国陷入经济危机,会牵连世界经济进入衰退,这影响面积就太大了。

具体的对于世界的影响目前还难以完全判断。

但可以确定的是,WHO的这个状态维持时间越长,世界经济越有危险的趋势。

中国是全球第一贸易大国!

2019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31.54万亿元,比2018年增长3.4%。其中,出口17.23万亿元,增长5%;进口14.31万亿元,增长1.6%。

一是进出口规模逐季攀升。

二是主要贸易伙伴位次发生变化,东盟成为我国第二大贸易伙伴。

2019年,第一大贸易伙伴仍然是欧盟,对欧盟进出口4.86万亿元,增长8%;对东盟进出口4.43万亿元,增长14.1%;对美国进出口3.73万亿元,下降10.7%;第四大贸易伙伴是日本,对日本进出口2.17万亿元,增长0.4%。此外,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9.27万亿元,增长10.8%,高出整体增速7.4个百分点。

三是民营企业首次超过外商投资企业,成为我国第一大外贸主体。

2019年,民营企业进出口13.48万亿元,增长11.4%,占我国外贸总值的42.7%,比2018年提升3.1个百分点。其中,出口8.9万亿元,增长13%;进口4.58万亿元,增长8.4%。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12.57万亿元,占我国外贸总值的39.9%。国有企业进出口5.32万亿元,占16.9%。

四是贸易方式结构进一步优化,一般贸易进出口比重提升。

五是出口商品以机电产品和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机电产品所占比重接近六成。

去年,我国机电产品出口10.06万亿元,增长4.4%,占出口总值的58.4%。其中,电器及电子产品出口4.63万亿元,增长5.4%;机械设备2.87万亿元,增长1.4%。同期,纺织服装等7大类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3.31万亿元,增长6.1%。

六是铁矿砂、原油、天然气、大豆等大宗商品进口量增加。

2019年,我国进口铁矿砂10.69亿吨,增加0.5%;进口原油5.06亿吨,增加9.5%;进口天然气9656万吨,增加6.9%;进口大豆8851万吨,增加0.5%。此外,肉类产品进口增长比较快,全年进口猪肉210.8万吨,增加75%;进口牛肉165.9万吨,增加59.7%。

中国主动向世界开放市场,连续11年成为全球第二大进口市场,进口额占世界进口总额的10%以上。

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中国进口贡献全球进口增量的六分之一,是全球经济复苏的助推器和稳定器。

同时,对外贸易快速发展促进了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融合,中国已经是120多个国家和地区主要贸易伙伴,与世界各国经贸联系和互利往来越来越密切,在全球经济治理和多双边经贸合作中发挥作用越来越重要。

 
 
(二)《彭剑锋:疫情非常时期,给中小企业的64字活命方针》

面对疫情和企业的困境,信心比黄金重要,信心是一剂长效的疫苗。企业家与员工首先应该稳定情绪,不信谣、不传谣,坚信疫情防控战一定能取得胜利。正如世卫组织总干事谭德塞博士所倡议的:“在这样非同寻常的艰难时刻,我们需要的,是事实而非恐惧,是科学而非巷议,是团结一心共同克服艰难,而非污名化一个国家和她的人民”。

在这样一个时刻,我们只有做好自己不给社会添乱,才是本份。为此,作为中小企业,在大疫面前,至少做好四点:

第一,强化疫情统一领导。企业应立即成立“疫情应对领导小组”等临时重大事项决策机构。中小企业老板应亲任组长,领导小组应适时评估风险,明确紧急事件的响应机制、预案和人员分工。

第二,做好人,不发国难财,不奇货可居,不哄抬物价,不卖假冒伪劣产品,艰难时刻,更要以好的产品赢得客户信赖。

第三,为抗疫贡献绵薄之力,在个人及企业力所能及范围之内,能帮他人的,尽量帮助一下,不忘社会责任。

第四,做好自我防护不添乱。强化自我保护,首先要确保自身及身边家人安全,确保企业全员安全,严格要求不串门,不聚会,堵住源头,避免交叉感染,采取有力措施,力保老板自己及本企业员工不染病。只要老板及本企业员工不染病,就不会给社会增添负担,企业就有活下去的希望。这里推荐一下华为园区管理要点,供参考。

(1)强制管控“风险人群”,一个都不能进入园区(对于近期去过、途经湖北疫区、或接触过疫区人员且没有度过观察隔离期,或自身存在发热症状等人员,将纳入“风险人群”管理。各体系HRD是风险人群识别及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所有员工在办公园区及班车上必须全员、全天、全程佩戴口罩。班车及园区各出入口设置测温点,所有入园人员全部接受测温,高于37.3摄氏度的人员,不能乘坐班车,不能进入园区。

(3)“最少接触、最小交叉”,各部门就餐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规定区域”的“三定”原则执行,禁止面对面就餐,提倡自带餐食和餐具。

(4)鼓励员工自驾、步行或乘坐班车,尽量减少社会公共交通通勤,降低在途感染风险。

(5)严格实施工作场所消毒管理。根据员工活动轨迹,行政对员工有可能进入的空间场所,有可能接触的公共设施进行全面管控,严格例行消毒,每天安排人员专项检查。

对于中小企业在疫情中遇到的问题及困境,通过在网上、微信中吐槽、抱怨无济于事,不如集体发声,向政府、行业主管与社会集体发声求助,寻求理解;同时互相帮助与支持,抱团取暖,共度艰难时刻。

(1)呼吁政府对企业不能一刀切。在确保安全和健康前提下,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有节奏、尽快分批恢复正常生产。生产不能停,国际市场不能丢。对于疫中机会大好的企业,如防疫、检测、消毒、健康类企业,需求在这一时期急剧增加,企业面临的困难是在“分块隔离”环境下如何快速组织生产能力,节后员工怎么返厂,怎么招工、怎么复工,怎么组织供应链资源等问题。建议是控制好节奏、分批复工。复工计划中充分听取防疫专家意见,认真做好防护措施,对于供应链交通受阻,请求开绿色通道。

(2)对于短期内遇到困难的企业,如餐饮、零售、娱乐,这一时期生意凋零,现金流会出现危机,必须尽快与员工、出租方、银行、政府形成谅解,在控薪、减租、减息、减税等方面形成支持与谅解。如呼吁政府应自上而下地对地产业主给予规模化补贴,业主通过减租免租等方式精准惠及中小企业(如万达宣布从1月25日至2月29日,免去所有商户的租金和物业费)。

(3)呼吁政府对中小企业进一步降税减负。

(4)呼吁政府成立中小企业疫情脱困专项援助基金。

(5)国际贸易合同受疫情影响无法履行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可以出具不可抗力证明(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开发了线上认证平台:http://www.rzccpit.com/ ,帮助企业线上办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

(6)抱团取暖,互相支持。企业上下游合作伙伴,积极沟通,共度时艰。生存能力强的企业,多关心、帮助自己的上下游客户,特别是很多产业链上游的企业,更要有生态共荣的思维,要肩负起产业价值链的经营责任。

疫情居家隔离期间,应积极推行远程办公、在家(sohu)办公,在线上与同事或工作任务项目小组进行跨地域远程协作。老板可以通过远程办公系统快速地安排工作,员工的工作任务、遇到的问题随时与主管在线沟通和交流,通过微信召开临时电话会议,建立定期沟通制度。同时通过线上学习交流系统,员工可分享经验,共享知识,学习培训,提升员工能力。如线上业务与工作经验分享,线上合理化建议与工作改进,线上读书学习小组,线上经营分析与检讨,让员工宅出生产力。

在疫情警报没有解除之前,有条件的企业可以采取“双‘1-3-1’工作法”的方式,实行远程办公。“1-3-1”工作法是指:

“1”即周一碰头,布置当周的总体工作任务和各人的工作安排,同时明确当周、每天、每人的里程碑节点,确保目标和路径协调一致。

“3”即周二至周四“3”天在家办公,在家办公期间,每天早上10分钟,部门或项目全员远程会议,再次明确当天各自工作任务;每天中午30分钟,进行例行沟通,确保需要多方协调互动的工作能够及时有效推进;每天晚上10分钟,进行总结复盘,汇报当天工作进展,提交工作成果,提出明日工作要求,做到“日事日清,日清日高”。

“1”即周五继续线上碰头,复盘当周工作完成情况,及时给予反馈,提出要求,总结经验,并形成新的“1-3-1”工作思路。

做好远程办公,要学会利用现有的即时通讯工具和办公协作工具。在线协作文档(石墨文档、腾讯文档、金山文档、Google文档)可以快速收集不同人员的内容,既提高文本效率,也可以将做好的内容通过链接分享出去,提高传输和沟通效率。此外,还可以利用团队知识库工具(语雀)、白板工具(比幕鱼、GitMind)、在线视频会议工具(钉钉、腾讯会议、Zoom、TalkLine、华为云)、资料收集整理工具(有道云笔记、印象笔记、为知笔记、幕布)、沟通协同工具(企业微信、钉钉、倍洽、Teambition、明道云、Worktile、Tower、飞书、TAPD)等多种方式,实现远程办公,在线沟通。

当然远程办公要想提高效率,还应该做好以下几点:

(1)区分休息区和办公区,营造好的工作场景,避免“摸鱼”;

(2)模拟真实办公状态,严格按照打卡时间,实行远程打卡;仪式感也很重要,只有营造了一种真实的工作氛围,才能实现高效的工作产出;

(3)使用好在线沟通协作工具,上文分享了很多工具,都可以予以应用;

(4)采取“双’1-3-1’工作法”,将目标任务合理分解,每周每日定期沟通和例会,提高协同性和目标一致性。

根据德勤最新的针对疫情的人力资源政策调查结果,82%的企业认为当下最重要的员工管理是提供“弹性工作”。为此德勤建议企业根据自身灵活的休假制度及上班制度,利用技术手段建立特殊时期非面对面或者非现场工作方式。

无论线上还是线上,远程还是现场办公,都是围绕目标和工作任务来进行。因此,工作目标的设定、分解和任务细分、工作节点、工具路径同样重要。

分布式远程办公虽然有利于应对疫情,但天然对工作效率产生影响,这就需要通过“目标、任务、控制点、举措、计划、责任人、标准、资源和支持”等方面形成系统思考,落实到日常工作表,将任务逐步细分至人头,细化工作和时间节点标准要求,才能实现协同和对齐。

(1)目标包括多个维度,公司层面,可以将目标拆分为部门层面,部门可以将目标拆分为小组层面,小组可以将目标拆分到个人层面。

任务是将目标细分到日常的工作任务,控制点是该项任务需要完成的控制点有哪些,举措是日常的工作,计划包括时间计划、动作计划、预算计划等。责任人则要将任务明确到人头,明确主责人和配合人,确保“事事承接目标,事事落实人头”。

(2)任务细分之后,由于缺乏管理人员及时的反馈,所以要将工作任务的标准也明确出来,包括结果的标准、动作的标准、能力的标准等方面,要尽可能用量化的方式,将任务明确化,提高导向作用。

资源和支持,囿于物理距离,协调成本较高,所以提前将资源和支持界定清晰,可以有效的应对工作目标。

非常时期,需要全面激励,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远程办公,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反馈,员工的激励也是需要关注的核心问题。

(1)疫情期间,首先要做好关怀激励,保障好员工的人身和心理健康。企业可以集体采购口罩、酒精、防护服等预防及消杀物资,在员工线下办公时,予以发放,同时针对远程员工,可以给予一定的交通补助或开立企业班车服务。企业要设立爱心基金,针对员工重大疾病及亲属风险,给予一定的补贴和帮助。同时,为了保障员工心理健康,还应设立专项EAP计划,应对心理疾病风险。

(2)薪酬激励既要关注员工的获得感,也要关注企业的人工成本可控性,要做好固定薪酬和浮动薪酬的搭配,确保“劳有所得,绩有所得”。

(3)绩效激励要关注结果,更要关注过程。绩效激励要短周期、即时化、在线化、娱乐化。短周期要求改变过去月度、季度甚至年度的绩效激励,改为每周、每天、不定期的考核与激励。通过短周期的任务细分,在完成任务时,进行即时评价,即时激励,实现“把把评价,把把清算”。任务细分后,动作及结果标准明确且量化,有利于远程评定绩效结果,实现在线化。

(4)在总体成本可控前提下,除了关怀激励、薪酬激励和绩效激励等物质激励外,还应关注非物质激励的手段和方式。目标激励,让员工能够参与到工作目标的确定和分解,任务的明确,标准的制定,有利于员工的工作卷入,提高工作满意度,实现组织承诺。

(5)文化激励则要在非常时期,强化使命和责任意识,让员工明白工作的价值和意义,从“要我干”成为“我要干”。荣誉激励,则可以针对非常时期涌现的“典型标杆和突出事迹”给予一定的表彰,树立榜样,鼓励“比学赶帮超”。

(6)认可激励。当然,员工是脆弱的,在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下,还应给予一定的认可激励,让员工得到赏识和认可,顺心、开心、舒心的工作。

此外,缺乏社会归属感的远程办公,结合线上化手段,可以采取一些PK赛、排行榜、虚拟币、社群官的游戏化激励手段和方式,让工作变得更有趣味,让员工变得更有激情。

最后,要有爱。没有爱的激励,仅仅只是交易。有爱之后,才会从利益共同体,形成命运共同体,才可以共同应对危机,攻坚克难。

保障经营现金流不断,是企业求活的根本,企业只要现金流不断,哪怕是暂时亏损也死不了。尤其是在大疫面前,要有可支配的经营性现金流,企业正常运营不缺钱,企业就死不了,就能够活下来。为此,企业要做好以下几点:

(1)认真审视疫情对企业现实业务的影响程度,预估疫情持续时限将给公司带来的困难程度,龙其对公司收入及现金流的影响要做出预判及预案。

(2)顺应天时,调整投资策略,重新评估已不具备快速发展条件的长期投资项目,必要时暂停长期投资项目支出。

(3)梳理企业的成本费用,把资源优先投入到经营活动上,关键价值活动上;减少一切不必要的成本投入,压缩成本和费用,尽量保障现金流安全。

(4)珍惜当前已有的业务和订单,尤其是赚钱的产品和业务,要盯紧不放松;已有的订单,特别是海外订单,要想法设法完成。哪怕自己家人和公司骨干亲自上也要尽力完成,以保障现实收入。

(5)筹划剥离可变现的非核心资产。针对受疫情影响,由于固定成本较高且暂时不赚钱的业务,遵循边际决策原则,该熬的熬,该扛的扛,该关停的则暂时关停。

(6)拓宽融资通道,与银行高层沟通。基于以往历史经营业绩好,但迫于疫情影响遭遇现金流困境的企业,争取其提供中长期的低息甚至无息贷款,并加大资本扶持力度。

(7)强化库存管理,短期要关注消费受阻带来的库存消化周期延长、财务费用相应增加及其对于现金流的压力。同时,对生产周期较长的行业,也必须对疫情缓解后的消费反弹提前做好准备,预防库存不足的风险(德勤)。

(8)如果中小企业手里有好的项目,老板要舍得释放股权,尽可能引进资金,备足粮草弹药。

(9)苦练内功,减少浪费,提升效能,紧紧以“效能为中心”强化人均效率、单位时间效率、利润率、质量、事故率、增长率等,提升企业组织效能。

在大疫情时刻,稳定客户、稳定供应链,稳定外部合作伙伴的心非常重要。

(1)要建立正面、积极的面向员工、客户及供应商的信息沟通机制,形成标准的沟通文本,并及时与客户进行远程交流与沟通。

(2)针对短期内无法恢复生产带来的履约风险和客户关系风险制定解决方案。德勤提出企业要关注三点:1)应积极协同下游客户,了解客户端与市场的变化情况,确认复工情况、订单交付、需求变化等方面的影响;2)对于民商事合同的履行可能要多加考虑,也并非所有疫情期间的不履行均不承担法律后果;3)企业应全面梳理和评估履行情况可能受影响的合同,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评估是否需要签署新合同,同时保留相关证据,为可能的民事诉讼做好准备。

(3)大疫当头,中小企业依附于大企业,要傍“大款”,加强与行业老大及大客户的沟通,求得大客户的谅解,让大客户及大供应商重视你的存在,对你有信心,视你为可靠的战略合作伙伴。

(1)企业对劳动制度进行适时调整。根据其自身的经营状况灵活决定用工政策,企业可以采取自有雇佣、业务外包、灵活用工等多种方式,用工方式更加社会化、专业化和平台化,工作效率更高,用工成本更低,更能减轻危机时期的用工风险。

(2)认真研究延长春节假期所引起的工资、加班费、五险一金、员工退出等问题,关注员工假期延长期的权利与义务及相关劳动法问题。

(3)职工未复工时间较长的,企业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安排职工待岗。具体待岗相关规定可查看当地通知。

附:北京人社局发布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劳字〔2020〕11号):规定职工未复工时间较长的,企业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安排职工待岗。待岗期间,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基本生活费。执行工作任务的出差职工,因疫情未能及时返京期间的工资待遇由所属企业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

(4)调岗调薪调工时。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

(5)停工停产。部分单位可能因生产经营出现困难而选择停工停产。

附:停工停产的相关规定。根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规定,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6)疫情面前,更要努力维护和谐的劳资关系。工作任务重的,需要发扬奋斗精神和分享意识,被迫停业、不能复工的需要与员工坦诚沟通,可以协商停业期间薪酬支付办法,共度难关。

(7)企业做好员工心理疏导,尽快把员工心理调整到积极健康的工作状态。

当前员工抱着手机不撒手,时刻关注疫情最新信息,造成员工心理过载,情绪资源枯竭,进而“共情痛苦”“同情疲劳”的心理状态。还是要倡导员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点滴小事,例如给合作伙伴多一点联络关怀,在家里办公的员工多研究一份业务资料,多写一份分析报告,多写一份文章,都是在释放温暖,在抗击疫情,在完成自身的成长,推动企业的发展。

大疫大机,2003年非典时期,京东、淘宝崛起,犹在眼前;大疫之后,人们的消费观念与消费模式的变化,将带来全新的市场需求并催生新的业态。“线上方式”对“线下方式”的无情渗透与强力深度融合,将推进智能化、产业互联网化与商业模式的创新。危机的安然度过,关键还是靠领导力,靠企业家坚定的信心与决心,靠企业家卓越的洞察变局、化危为机、勇于创新发展的能力。

(1)疫情期间,企业家与高层线上研讨公司战略,洞察新机遇,重新审视自己的核心能力,推动企业与产业的转型升级,将要干的事业说清,将产品与服务做好,将一支干部队伍带好。同时, 老板要以合伙人思维,在公司平台上集合众智,调动大家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选择在困难时期能保持乐观、积极创造价值,重用在危机关头有担当、有突破能力的人作为公司事业的中坚力量。

(2)商业模式创新求发展。如针对宅家隔离,美团推出“无接触配送”,春节档率先挑战和改变传统院线模式的徐峥,今日头条、盒马鲜生线上线下深度一体化的运作模式,在春节期间得到验证的同时实现了低成本、大量稳定客源的引流。

(3)借此机会,用互联网思维彻底改造线下,推动线上线下高度融合。

(4)研讨疫后市场趋势,抓疫后新机遇。每次大事件背后都孕育全新的发展机会,如电商、短视频、游戏、线上教育、知识付费、线上办公与协同软件、家用娱乐设备等业务,将遇到空前的发展机遇,无人零售、无人餐饮、无人机配送等高科技行业将强势崛起。医药健康、养生保健等将呈持续高增长势头。疫情过后,人们的饮食消费习惯的改变将推动农牧业、餐饮业、食品业的高质量、可持续性地发展。

(5)企业处理危机就是靠情商,尤其中小企业在当前的困难时期,领导人还是要把一件你想做的事情,用大家可以接受以及被鼓舞的方式说出来。所以,企业假期结束,领导人在所召开的第一场复工会、唤醒会上,还是要认真准备好一份开工致辞。

没有一个冬天不会过去,没有一个春天不会来临!!只要我们相信相信的力量,坚持坚持的价值!一定能战胜疫魔,送走瘟神。

 
 
(三)《实务:疫情妨碍商事合同履行的法律分析与企业应对》

“新冠疫情”突如其来并波及全国,但以“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精神和行动,我们定能战胜疫情。

 疫情定会过去,但疫情与经济下行的大背景叠加,对企业经营的负面影响可能将持续很长时间,随之而来的交易秩序变动甚至重塑也势必发生。企业除了应对疫情、关注健康之外,也需未雨绸缪,提前对“新冠疫情”妨碍商事合同有关的法律问题高度关注,并且提前安排应对之策。

目录

1.“新冠疫情”妨碍商事合同履行的四种主要形态

2.“新冠疫情”妨碍商事合同履行的法律分析

2.1 与题述问题有关的法律规则及评价

2.1.1 不可抗力规则

2.1.2 情势变更规则

2.2 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规则的关系

2.3 企业适用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规则的误区

3.“新冠疫情”妨碍商事合同履行的应对指引

3.1 梳理和辨析可适用的合同范围

3.2 选择希望实现的商业目标:合同解除/合同变更

3.3 采取具体措施

3.3.1 证据收集固定

3.3.2 通知义务

3.3.3 磋商拟变更的合同内容

3.3.4 行使不安抗辩权

3.3.5 援引不可抗力或情事变更解除合同

3.3.6 减损义务的具体执行

4. 提示

(具体文章可直接在网络上下载)

 
 
(四)《与疫情有关的复工和工资》

延长休假是否强制?企业出于经营管理需要,是否可以自行决定如期或提前复工?

很多企业的开工日期一般定在原假期结束日(1月30日)前,那么该等企业能否要求所有员工如期于该日或之前复工/开工?延长的假期是否必须强制执行?笔者倾向于认为,除了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等少数与疫情防控密切相关的企业外,如无特殊情形,其他企业不应在国家及地方政府最新通知的复工日期前提前复工。根据上海市政府的最新通知,上海市辖区的企业(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除外)应延迟复工至不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

国务院于2020年1月27日发布的延长假期通知应当视为中央政府已经决定全国范围内的企业停工至2020年2月2日。另外,苏州市于2020年1月26日发出的通知中明确要求,辖区内企业复工的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8日24时。上海市于1月27日下午发布通知,企业的复工日期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因此,以上中央和地方政府发出的通知已经明确要求企业停工至指定的日期(根据现有的通知,苏州市、上海市辖区内企业的复工日期应根据苏州市和上海市政府部门已经发出的通知为准,全国其他区域的企业复工日期应以国务院的通知为准)。笔者预计,接下来会有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发布类似的延迟复工通知。

企业提前复工是否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二)停工、停业、停课;

《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七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请同级政府批准,对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一)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妨碍或者拒绝执行政府采取紧急措施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因此,如果企业提前复工,可能会被责令停工;情节严重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可能会被处以行政拘留。

《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四)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本次2019新型冠状病毒系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如果由于企业未执行规定、提前复工,并导致病毒交叉感染或有感染严重危险的,将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如果通知职工提前复工,可能需要防范失职罪和滥用职权罪的法律风险(具体请参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疾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8号))。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全年法定节假日为11天,本次春节假期中仅有三天(初一、初二、初三)属于法定节假日。尽管本次延长假期通知由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笔者认为,该延长的三天春节假期不属于法定节假日。而且,根据通知中明确要求,要安排不能休假的职工“补休”。如果是法定节假日,则企业必须向职工支付300%的加班工资而不是补休。关于这三天假期的性质,有待人社部门的进一步通知。对于相关待遇,笔者认为,根据通知的精神,以及避免企业承担过重负担的角度,给予这三天的延长假期参照周休息日待遇可能更为合适。从实务操作的角度,为了避免劳动争议,对于这三天上班的职工(除了防疫相关的职工,还包括供水、供电、通讯、超市等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的行业的职工),企业应优先安排员工补休;不能补休的,可暂按200%支付加班工资,待政策进一步明确后,再斟酌是否需要完善相关待遇。2015年为纪念抗日战争暨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全国于9月3日放假一天。该假期与本次假期类似,属于临时假期,当年对于9月3日上班的职工,人保部门曾书面通知,不能安排补休的,按200%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

隔离期间、医学观察期间的工资如何支付?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职工支付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2020年1月24日的通知中也对此作了明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劳字[2020]11号,2020年1月23日发布)进一步规定,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的工资待遇由所属企业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十五条也明确规定,企业应当视同职工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其隔离观察期间的工资。

根据政府部门的通知,职工自行隔离的14天,企业是否应当支付工资?

目前,很多地方政府都要求从外地返岗工作的人员先自行隔离14天。在14天里,企业应当落实隔离的要求,安排员工在家远程办公或安排员工休带薪年假,企业也应当按照其正常出勤的工资标准向职工支付劳动报酬。

确诊2019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后,职工的工资待遇如何支付?

除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外,其他职工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企业应根据其工龄核定其医疗期,并按当地规定支付医疗期的病假工资。医护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按工伤处理并享有停工留薪期等待遇。

因疫情停工停产的,企业如何计发工资?

用人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一般都是一个月,但不一定是自然月),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如果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的计算标准各地迥异,北京市、安徽省、山东省生活费的标准是最低工资的70%,广东省、江苏省、浙江省、河南省、河北省生活费的标准是当地最低工资的80%,上海市、天津市的生活费一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

劳动合同在隔离或观察期间届满,能否终止劳动合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疫情的发展方向不明确,企业应当如何安排生产经营?

结合2020年1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就《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情况举行的发布会,延长后的春节假期在2月2日结束后,是否会再次延长假期存在不确定性,企业的生产经营遇到很大的挑战。为此,企业可以积极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以实现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岗调休的目标。对此,北京市人社部门已经发出了这样的倡议。

上海市2020年2月3日至2020年2月9日延迟复工期间的工资待遇如何确定?

笔者注意到,这一期间有两天是周休息日,因此,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2月8日和2月9日工作的,应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调休。但是2月3日~2月7日延迟复工期间,企业可以按停工停产对待,并按停工停产的相关规定支付待遇(具体参见问题七的解答)。需要注意的是,2020年1月31日~2月2日期间是延长的春节假期,而2月3日~2月9日期间只是延迟复工,因此其待遇大相径庭。

 
 
(五)《招商引资秘密手册:一份详实可操作性的招商全攻略》

第一部分:招商引资开始前必须知道的六大问题!

一、 产业园区发展问题与国内园区发展历程

二、产业园区招商难,招商落地难,是现有产业园面临的普遍问题

三、产业园优惠政策趋同

在国家有关政策的鼓励下,产业园区在地价、税收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地方性优惠政策,使产业园区的政策优惠逐步趋同。

四、重复建设、产业雷同

重复建设,产业雷同,到处圈地,集约化不高。我国产业园区遍地开花,过多过滥。

五、产业园竞争力弱化

产业园区所享受的的优惠政策将会逐步取消,使区内企业与区外企业的政策待遇趋同;使得产业园竞争实力弱化。

六、依据投资者的选址标准的变化,国内产业园区的招商引资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优惠政策主导

改革开放初期的“优惠政策主导”阶段, 外来资金主要向享受特殊政策优惠的地区集中

2、基础环境主导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的“基础环境主导”阶段,面临产业园区的优惠政策趋同,投资环境成为吸引投资的关键

3、产业环境主导

正处于方兴未艾的“产业环境主导”阶段,良好的产业基础、完善的产业链条、完备的产业配套成为投资者首先关心的因素。

园区招商问题重重,产业环节成为主导成为主要园区招商现状,如何开展招商,先从成功案例开始吧。

第二部分:史上最具实效的招商引资三大策略全解析!

“团队”“直击”“建园”,三法驱动招商:基于产业园区招商问题与发展现状,借鉴成功案例,可以将产业园区招商化繁为简,细分为专业团队构建、招商方式直击、建园留商等三大招商策略。

即通过构建完善的招商团队,运用明确的招商策略,并进行有效的招商方式组合,进而打造园区,留住客户,使园区与企业协同发展。

一、专业团队

通过有效的团队,实现招商的落地。如,华夏幸福基业,组建庞大高效招商团队,从而为企业发展奠定基础。华夏幸福基业拥有500余人的专业招商团队,同时拥有拥有横跨多个行业的企业客户数据库,奠定其行业领先地位可见,强大的招商团队与招商资源,促进园区的发展,而且为开发企业发展提供基础。

 二、招商方式

招商方式:即,计划、包装、推广、招商。产业园区招商方式可以分为“谋”、“饰”、“秀”、“动”四个环节,即计划、包装、推广、招商(执行)。

1、谋”---计划:运筹帷幄决胜千里

 “在完善的流程与明晰的计划下,这对不同的客户,采取行之有效的招商方式”。谋,谋划,计划。这里面主要活动就是指招商工作安排(排期),是招商活动的总纲。计划是系统行动的基础与基石,此处不做赘述,附某园区招商工作安排思路,仅供参考。

2、“饰”---包装:内外兼修,明达一方

结合项目特征,挖掘项目价值,充分展现与提升项目价值。饰,装饰,使好看;是价值提升的过程。招商中心包装的构成要素包括三个方面:外部包装、现场包装与物料包装等三个方面。

①招商中心---外部包装

外部包装包括户外广告/条幅、楼体灯光字、形象墙等,有的项目还会增加LED展示。根据外部包装的构成要素,其包装应该达到迅速传达项目信息、树立项目知名度和形象,吸引客户关注。

②招商中心---现场包装

现场包装主要包括招商中心、大堂、引导通道、样板房和园林等等,是客户到达项目现场后的主要关注点,因此现场展示的好坏、成功与否,往往会决定客户对一个项目直观感受,并进而决定其是否购买项目,项目现场展示应达到提升项目形象、打造项目独特气质的目的。

3、“秀”---推广:传递声音,达成交流

为项目招商寻找到,有效的媒介与渠道,提升项目影响力,传播项目品牌。

目前比较成熟的产业园区推广媒介与渠道有,专业论坛、中介及广告、互动媒体、事件营销、资源平台与电子商务,通过典型案例使更深入的理解媒介与渠道。

专业论坛方面:中国产业新区高峰论坛、中国产业地产经理人联席会等论坛,不但是同业者交流的渠道,更是最有效的媒介与渠道,对于专业性要求高的园区招商而言,显然是更直接的方式。

中介及广告方面:伙伴行工业地产集团等机构,媒体广告等,通过第三方服务机构与专业媒体的广告,提升品牌,传递项目声音,从而达成招商,传统而有效的方式。

互动媒体:包括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如,上海叁零文化园区开通公众微信平台。快速提升园区人气。微博、微博营销的火热,凸显期圈层营销的巨大作用。

事件营销:如,北京总部基地举办”总部经济与区域经济发展国际论坛””城市发展国际论坛”等大事件营销活动。

资源平台:如,招商通等三方电商资源整合平台等等。

电子商务:如,天安数码城等产业园官方网站的网络招商。

4、“动”---招商(行动):招商直击,落地必达

结合各种手段,选择有效的招商方式,达成招商活动。在产业园区招商活动中,可以分为园区及产品、媒介与渠道、客户三大主体方。这个三方面主体基本覆盖了招商活动的所用环节,这样的理解可以更清晰的理解园区招商活动,明确招商活动出发点,更有效的推进招商。

三、从“园区及产品”这一主体出发分析实战中的招商方式

这个角度涉及招商方式:资源招商、项目招商、产业招商、关系招商、优惠招商。

1、资源招商:充分发挥开发方及园区相关资源。如,结合自身产业优势与企业资源,北京清华科技园分园·启迪科技园,借助清华大学的优势资源,在节能环保、生物医药、信息技术等领域等方面招商活动,优势明显。

2、项目招商:以项目基础,展现项目属性与特色,从而进行有效招商。如,“宝能科技园招商推介会”在位于龙华新区的宝能科技园园区举行。推介会上,宝能科技园与前海股权交易中心、粤商小贷、深圳市创新企业育成研究院等企业机构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3、产业招商:从项目产业定位出发,介入项目涉及产业寻找潜在客户。

如,江苏东台市沿海经济区的新能源产业园产业重点招商领域:海上风电、光伏光电、生物质能、新能源汽车等新能源领域。

4、关系招商:从开发方相关关系出发,推进招商工作。

如,北科建基于其国企背景,在青岛,北科建和政府共同打造了5000万元的生物医药公共技术平台,而且成立了2亿元的专项孵化基金,对其青岛高新区蓝色生物医药产业园起到招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5、优惠招商:组合政府和园区相关优惠,吸引客户。

如,上海杨浦科技园区,对四技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科技企业,免二年企业所得税(每年批)、企业缴纳的“三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按比例奖励给企业。

四、从“媒介与渠道”这一主体出发分析实战中的招商方式

这个角度涉及招商方式:活动招商、展会招商、广告招商、中介招商。

活动招商:通过参加或组织各类招商活动,使园区与客户有效沟通。如,“叁零·SHANGHAI”文化创意产业园主题招商活动,“如何打造中国创新型企业家”邀请了学者,官员,及潜在的招商企业企业家,达成与潜在客户沟通。

展会招商:参与园区涉及产业的相关展会,与潜在客户建立联系。如,协信集团等,参加“"格局迷思巨头猜想——2014中国产业地产高端论剑”等论坛活动,不但扩大了自己品牌,同时宣传了旗下的园区。

广告招商:通过各类媒体,传递园区信息,与潜在客户沟通。如,天津天骥•智谷总部项目,在产业媒体刊登视频宣传广告。

中介招商:通过中介及代理机构等第三方,带来或辅助完成招商工作。如,北京燕郊国际产业基地参加焦点网组织的大观园(看园区)等活动,带来潜在客户。

五、从“客户”这一主体出发分析实战中的招商方式

这个角度涉及招商方式:活动招商、广告招商、中介招商。

上门招商:主动与潜在客户沟通,从中找到客户。如:为更好的推进襄阳化纤纺织工业园招商工作,镇党委书记亲自率队,到王寨办事处(占据区域内外迁企业近8成)介绍园区情况。

驻点招商:在潜在比较集中的区域,设立招商中心,直接进行招商。如,江苏如皋生物医药产业园,在张江药谷设立招商中心,推进招商工作。

以商招商:通过老客户介绍等形式,达成招商。如,泰安环城科技产业园通过圣泰纸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郭继强介绍,引入安徽某集团,项目拟投资11亿元人民币。  

六、招商方式特征与属性思考

在众多招商方式中,除了明晰其出发点外,更应思考每种招商方式的特征与属性;笔者将上文提及的较主流的招商方式主要特征与属性抽离,将其分为四种类型,即资源型招商类、媒介型招商类、公关型招商类与传播型招商类。

资源型招商类:其特征与属性强调其对资源的掌控性与置换能力,更多的是天然的优势或长期积累的结果,推进招商活动。

媒介型招商类:其特征与属性强调通过第三方(媒介)来实现招商,要求对第三方(媒介)特点有所熟知,方可对其进行有效管控,达成招商目标。

公关型招商类:其特征与属性强调与潜在招商对象(客户)的互动(对话),凭借有效的途径,进行有效的交流,促进招商落地。

      通过产业园区的招商的 “谋”、“饰”、“秀”、“动”四个环节,即计划、包装、推广、招商(执行),挖掘与提升园区价值的同时,运用各类手段,结合项目特点,促成项目招商。

七、建园留商

 即建好配套与服务,留住企业,共同发展, 建园留商。

首先要建立好一体化服务体系,即行政服务平台、商务服务平台、基础服务平台、人才服务平台、金融服务平台与产业服务平台;通过平台搭建,达成做好招商承诺、留住企业、共同发展的目标。

如,无锡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以数字电影拍摄为龙头,以后期制作为支撑,着力打造集电影申报、拍摄、制作、发行、交易等功能于一体,努力打造成数字电影产业的标杆园。其中,数字影视制作、湖光水景、影视服务、影视服务等服务特色明显。产业园特色的服务体系,为影视相关企业提供个性服务,促进企业与园区共同发展。

 
 
(六)《省内企业延迟复工劳动关系政策解读》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延迟省内企业复工的紧急通知。现将省内企业延迟复工劳动关系政策解读如下:

一、延迟复工期间工资待遇如何确定?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延迟省内企业复工的紧急通知》要求延迟复工企业,在延迟复工期间(2020年2月3日至复工前一天)的工资支付,以及因政府采取紧急措施导致职工不能按期返岗提供正常劳动的,参照《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执行,即企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

不受延迟复工限制的企业,在此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其中,企业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被采取隔离措施期间工资待遇如何确定?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因被采取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等隔离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正常出勤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患者,企业按照职工患病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

三、受疫情影响的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一)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医学观察期、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二)用工单位不得以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采取隔离措施或者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人员中的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期间的工资待遇等参照用工单位直接用工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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