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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民营和中小企业疫情防控政策指导汇编(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04日
第 三 期

编者按:近期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关于延迟省内企业复工的紧急通知》,明确提出省内各类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延迟是为了换取“时间差”,错过传染“窗口”,利国利民,当然也会给我市企业尤其民营和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面对当前严峻形势,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打好企业复工生产内部防疫战变得尤为必要。为帮助企业及时掌握相关政策措施,提升应对疫情的管理能力,做到提前预判,有效阻隔,稳定经营,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将陆续收集整理部分政策措施及文件资料(附原文),供广大民营和中小企业参考。

目录

(一)疫情防控办公指南

(二)部门政策措施类

1.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明确境外捐赠人无偿向受赠人捐赠的用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进口物资可免征进口税收。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实行更优惠的进口税收政策。

2.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期下发通知,为积极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对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进口且原产于美国的物资,不实施对美加征关税措施,即恢复我对美232措施所中止的关税减让义务、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已加征税款予以退还。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下发紧急通知,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强化经办大厅防控措施,推行“不见面”服务,开辟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工伤保障绿色通道,允许参保企业和个人延期办理业务,做好引导宣传和组织领导。

4.山东省财政厅为贯彻落实中央及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就暂停现场受理供应商投诉及评审专家申请等问题下发通知,暂停现场受理供应商投诉和评审专家申请,明确其他受理流程及途径。

5.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青岛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为有效应对近期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增强新发突发传染病的防控能力,启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项目,支持青岛市有关单位,紧密围绕新型冠状病毒精准检测和诊断、微生态制剂攻关、海洋药物筛选与疫情应对策略以及防治临床应用研究等方向,开展新技术、新方法、新产品的研发与应用。

6.青岛市财政局建立疫情防控物资政府采购绿色通道,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同时,为有效遏制疫情的传播及蔓延,最大可能减少公共场所人员聚集,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其他各类货物、服务和工程的政府采购工作做出相关规定。

(三)网络平台建议类

1.《哪些员工需返岗工作?要牢记哪些防护措施?官方回复》对复工范围、安全防控措施和工资待遇确定进行系统解读,让广大企业及时知晓掌握。

2.《重磅突发!稳定金融利率,央行放大招了》对近期央行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权威解读,其中包含目前国内各商业银行存在的优惠政策。

3.《青岛市小额贷款企业发展促进会、青岛市融资担保企业发展促进会、青岛市民间资本管理行业协会以及青岛市融资租赁行业协会四部门联合倡议: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携手联合向会员单位发出倡议:众志成城共克时艰,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4.《17年前阿里全员隔离,马云是怎么熬过非典的》借用非典时期阿里巴巴的应对之策为当前广大企业提供借鉴,渡过难关。

5.新冠疫情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和法律应对措施》建议通过加大财政货币政策支持力度,减免税收、降低社保缴费率、降准贴息等减轻企业负担。

6.《薛军:建议引入企业外包,缓解防疫物资短缺之急》基于当下疫情防控的极端事态,应紧急引入具有可靠和丰富物流体系运作经验的企业参与救灾物资的收集、储存和配送。

 

部门政策措施原文

 

(一)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公告2015年第102号)等有关规定,境外捐赠人无偿向受赠人捐赠的用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进口物资可免征进口税收。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实行更优惠的进口税收政策,现公告如下:

一、适度扩大《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规定的免税进口范围,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1)进口物资增加试剂,消毒物品,防护用品,救护车、防疫车、消毒用车、应急指挥车。

(2)免税范围增加国内有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以及来华或在华的外国公民从境外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口并直接捐赠;境内加工贸易企业捐赠。捐赠物资应直接用于防控疫情且符合前述第(1)项或《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规定。

(3)受赠人增加省级民政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省级民政部门将指定的单位名单函告所在地直属海关及省级税务部门。

无明确受赠人的捐赠进口物资,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或中国癌症基金会作为受赠人接收。

二、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进口物资应符合前述第一条第(1)项或《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规定。省级财政厅(局)会同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确定进口单位名单、进口物资清单,函告所在地直属海关及省级税务部门。

三、本公告项下免税进口物资,已征收的应免税款予以退还。其中,已征税进口且尚未申报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可凭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增值税进项税额未抵扣证明》(见附件),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还已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手续;已申报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仅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还已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消费税手续。有关进口单位应在2020年9月30日前向海关办理退税手续。

四、本公告项下免税进口物资,可按照或比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7号,先登记放行,再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

 
 
(二)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为积极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对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详见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6号,以下称免税政策)进口且原产于美国的物资,不实施对美加征关税措施,即恢复我对美232措施所中止的关税减让义务、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已加征税款予以退还。

上述不实施加征关税措施与免税政策实施时间保持一致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所属社保经办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与财政、金融机构等部门和单位协商,探索通过网上受理、初审待遇申领,按月预发养老保险待遇,确保参保人权益。对于领取待遇人员未按期办理资格认证的,不暂停待遇的发放。对于未能及时办理新增退休人员申报的,经审核后,自审核次月起补发养老金。要做好相应风险防控,减少系统外经办和手工操作,在信息系统中做好新领取待遇人员标识、预发待遇记账及财务处理,疫情稳定后及时进行审核、结算和相应业务稽核内审。

  二、强化经办大厅防控措施

  经办大厅是经办机构疫情防控的最大风险点,各地要按照国家对公共服务场所疫情防控的要求,落实通风、消毒、体温监测等必要措施。加强经办大厅的消毒、清洁工作,及时对办事大厅柜台、自助服务机具等设施设备实施严格消毒。窗口工作人员应按规定配戴口罩和手套,到经办大厅办事的群众应配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避免交叉感染。大厅应配备疑似病例留观场所,发现疑似病例就地隔离留观,并及时联系卫生防疫部门处理,保护办事群众和窗口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三、推行“不见面”服务

  各地应尽最大可能提供“不见面”服务,从源头上减少经办大厅现场人员流量、降低交叉感染风险。要结合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动经办服务模式转型升级,将网上办事作为占主导地位的经办服务模式,普及“掌上社保”服务,方便群众足不出户办理业务。要抓住当前不少地区的群众仍需要“跑腿办”“现场办”的参保登记、申报缴纳、关系转移接续等重点业务,开通社保微信等公众服务,实现网上申报缴费、移动支付;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平台,加快实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移网上申请全覆盖,取消邮寄纸质凭证,做到网上办理、顺畅衔接。要依法及时做好网办业务的受理、处理和反馈,抓好电子印章和电子档案的应用,改善群众网上办事体验。全面优化和畅通系统运维工作,确保网上服务的安全、稳定、高效。

  四、开辟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工伤保障绿色通道

  各地要认真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精神,做好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工伤保障工作。要切实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主动跟踪、及时获取工伤认定、鉴定信息,对已参保并被认定为工伤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处理,并按照告知承诺制要求精减证明材料,开辟工伤待遇支付快捷通道,及时落实相关待遇,提供优质高效的疫情防控工伤保险服务。

  五、允许参保企业和个人延期办理业务

  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经办机构应及时受理。对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2020年一次性补缴或定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放宽时限要求,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并在系统内标识。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六、做好宣传引导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所属社保经办机构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联防联控,在经办大厅明显位置张贴疫情防控科普海报、标语等。通过致参保群众的一封信、短信、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手机APP、12333咨询电话等多种渠道,倡导“不见面”办理,并及时答疑解惑,回应群众关切。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疫情防护知识的宣传,增强系统干部职工的个人防护意识。有针对性地做好窗口人员心理健康教育,出现问题及时关心、指导干预,确保正常履职不受影响。

  七、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社保经办实际,主动作为、压实责任、特事特办,将各项工作要求落实落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所属经办机构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建立健全大厅领导干部带班巡查制度,及时督促检查防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确保经办服务安全、有序开展。要建立疫情应急处理机制和应急预案,切实做到有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于经办系统内部人员发生的重大疫情事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

 
 
(四)山东省财政厅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现就暂停现场受理供应商投诉及评审专家申请等问题通知如下:

一、暂停现场受理供应商投诉。自2月3日起,各级财政部门暂停现场受理供应商投诉,投诉供应商可通过邮寄方式,向采购项目所属财政部门发出投诉书。

二、投诉书邮寄地址及受理联系电话。省级受理邮寄投诉书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济大路3号1606、1608房间,邮编:250002;联系电话:0531-82669895。各市县(区)受理邮寄投诉书地址及联系电话详见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shandong.gov.cn)“服务热线”栏目。

三、暂停现场受理评审专家申请。自2月3日起,省财政厅及各市财政局暂停现场受理及审核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分库省内评审专家申请。省外申请人因无需现场审核,原申请流程不变。对于1月23日之前已通过专家库系统上报的申请材料,各分库和选聘小组将适时进行审核,申请人可在系统中查询具体工作进度。

以上事项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五)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青岛市财政局

根据青岛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为有效应对近期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增强新发突发传染病的防控能力,现启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项目,支持青岛市有关单位,紧密围绕新型冠状病毒精准检测和诊断、微生态制剂攻关、海洋药物筛选与疫情应对策略以及防治临床应用研究等方向,开展新技术、新方法、新产品的研发与应用,从而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及新发突发传染病的防控提供技术支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1.新型冠状病毒精准检测和诊断新技术、新方法、新产品的研发与应用

重点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现场快速诊断试剂、免疫诊断试剂等监测检测相关技术,核酸检测试剂盒研制(PCR法、高通量测序法)。要求项目申报单位须具备相关资质并具有一定研究基础,2周内能够形成应急有用的产品,或在疫情检测和诊断中投入使用。

2.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微生态制剂攻关研究

通过单用常规抗新冠疗法和联合微生态制剂治疗新冠肺炎患者关键免疫指标的变化,揭示微生态干预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治疗效果的影响及机制,获得增效联合治疗方案。究明微生态干预前后关键免疫指标的变化规律,明确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有效的微生态干预剂量,形成1整套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微生态治疗方案,并在2-3家医院示范应用。

定向委托单位:青岛东海药业有限公司。

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的海洋药物筛选与疫情应对策略研究

建立基于智能计算的海洋药物虚拟高效筛选技术,提出并公布8-10种抗新冠状病毒药物筛选靶点结构与药物结合口袋信息;发现1-2种对新型肺炎病毒感染具有潜在阻断或治疗效果的化合物或策略,结合分子生物学实验和病毒学实验验证药物效果,研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科学应对方案。

定向委托单位: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发展中心。

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治疗与防控临床应用研究

围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救治中的焦点问题进行专项研究,探讨如何为不同类型患者(包括婴幼儿患者)制定特异性综合治疗方案;探索基于网络系统的远程医疗病毒防治体系;探讨对新冠肺炎隔离患者开展有效心理干预的方法/方案,制定患者管理方案及出院患者长期随访方案;开展新型营养食品应用对改善及保护新冠肺炎患者和相关人群的呼吸道粘膜功能的研究。

定向委托单位: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在青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经营状况良好,有较强的研发实力、规范的运营管理、健全的财务制度和良好的社会信用。

(二)申报单位须有项目核心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无知识产权纠纷。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负责。

(三)经审核发现申报材料有不实情况的,取消申报单位项目评审和承担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

(四)申报项目须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记录良好。

三、支持方式

项目执行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最长不超过1年,方向1择优支持项目不超过两项,每项25万元;方向2、3各定向委托项目1项,各支持资金25万元;方向4定向委托项目1项,支持资金100万元,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给予支持。此次申报为应急攻关项目,不受已立项项目数量限制。

四、申报流程

(一)网上填报

1.请申报单位按要求登录青岛市科学技术局网站(qdstc.qingdao.gov.cn),点击“服务大厅”中的“科技计划管理平台”,进入青岛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选择“项目申报(承担)单位”,进入“计划项目申请-计划项目申报申请”,点击“新建”,选择“2020年度”—“科技惠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科技攻关项目,网上填报并提交上传相应附件、项目依托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诚信承诺书、项目绩效目标表和有关附件材料。网上提交的项目申报书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系统注册成功后,请妥善保存登录名和密码,以便随时进入系统查看项目申报及任务书签订、项目管理等情况。

2.申报书按模板要求准备,加盖公章及签字后扫描上传。有关附件扫描上传,单页文件扫描成图片,多页文件扫描成独立pdf文件。项目申报书格式、项目依托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诚信承诺书和项目绩效目标表可在科技计划管理平台相关专栏或项目申报附件专栏下载。

3.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网上提交时间截至2020年2月3日17:00。

(二)组织推荐

为加快推进联防联控工作,本专题项目简化推荐程序,由各推荐单位采取网上审核推荐上报方式,并将推荐函于恢复上班后2个工作日内寄送市科技局(以寄出时间为准)。

 
 
(六)青岛市财政局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部署要求,近日,我们连续印发了青财采〔2020〕1号、2号文件,建立了疫情防控物资政府采购绿色通道,贯彻落实了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请严格按规定执行。同时,为有效遏制疫情的传播及蔓延,最大可能减少公共场所人员聚集,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其他各类货物、服务和工程的政府采购工作做出如下规定:

一、原则上暂停或延期开展开评标活动,确需开展的,应当报经主管预算部门同意并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管理。

自即日起,全市各类政府采购项目的开评标活动原则上应当暂停或延期。已确定开标时间、非工作紧急必须的采购项目,应按原渠道发布变更公告,并通过电话等方式逐一通知报名供应商,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开评标活动具体恢复时间将另行通知。

因工作紧急、确需开展开评标活动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报经主管预算部门同意后进行,并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管理工作:一是安排采购人代表以外的其他干部专职负责现场疫情防控管理,指导代理机构做好相关工作;二是严格做好问询登记,对出现在开评标现场的每一名人员必须建立信息台账,登记个人基本信息,测量、记录实时体温,询问14天内的旅行史,了解一周内的个人身体情况及发热病人接触史;三是严格场所消毒,开评标场所应当具备通风条件并配备符合标准的消毒器具,必须坚持开评标前、后全面消毒制度,由采购人监督执行;四是做好个人防护,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符合标准的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五是做好记录,现场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应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二、放宽专家选择权限,实行专家“回避”制度。经批准开展开评标活动的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和专业需求自行选择评审专家(原则上不聘请外地专家),无须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自行选择的评审专家名单应当随中标公告同步公开。年龄偏大、个人身体情况欠佳、当日体温偏离正常范围、14天内有湖北及较重疫区的旅行史或与发热病人接触史的评审专家,应当要求“回避”参与政府采购开评标活动。

三、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及网上超市正常运行。疫情防控期间,网上商城及网上超市采购应尽量批量下单,避免小额零星频繁采购。货物交付时,应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相关人员安全防护措施。

四、认真做好统计工作。市级各主管预算部门、各区市财政局应当抓紧梳理统计本系统、本地区已发布采购公告但尚未开评标的政府采购项目,根据工作实际填报《青岛市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开评标情况统计表》,于2月3日下班前报市财政局(金宏系统账号:青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无相关情况的,请报送空表。此次集中报送后的新增项目,请主管预算部门在批准实施的当日重新报送。

 
 

 

网络平台建议原文

 

(一)《哪些员工需返岗工作?要牢记哪些防护措施?官方回复》

为保障疫情防控物资供应和市民生活物资需求,部分企业已经复工或即将复工,特别是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延期复工的通知下发后,很多市民来电咨询自己工作的企业是否属于返岗复工范围,还有的市民来电询问上班期间的安全防护措施等问题。对上述问题,有关部门答复如下。

1、哪些企业属于返岗复工范围?

山东省人力资中明确规定,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

对确因工作需要于2月9日24时前返岗复工的人员,各地、各相关部门和所在企业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一律按要求严格落实检验监测、医学观察、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确保做到全覆盖、不遗漏。企业职工返岗复工必须配合有关部门和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返岗上班,需要采取哪些安全防控措施?

上班途中:正确佩戴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班。单位班车应做好消毒。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进入工作场所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可上岗工作,并自觉洗手。若体温超过37.3℃,请勿上岗工作,并回家休息观察,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办公场所办公: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建议每日通风3-4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多人办公时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饮水,饭前、厕后按照六步法严格洗手。接待外来人员双方佩戴口罩。

参加会议:应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开会人员应尽量保持一定距离,间隔1米以上为佳。提倡通过视频会议等形式,减少集中开会;必须开会时,应控制会议时间,会议时间过长时应安排会议休息15分钟,并开窗通风。会议结束后场地、家具、茶杯等须进行消毒。

食堂用餐:尽量采用分餐制,集中就餐的餐厅应延长就餐时间,避免人员聚集。餐厅应每餐消毒1次,餐具用品须严格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

下班之后:洗手后正确佩戴口罩外出,回到家中摘掉口罩后首先洗手消毒。手机和钥匙等使用消毒湿巾或75%酒精擦拭。居室尽量通风和保持卫生清洁,避免多人聚会。

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被采取隔离措施期间工资待遇如何确定?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因被采取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等隔离措施导致不能正常上班的,企业按正常出勤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患者,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

 
 
(二)《重磅突发!稳定金融利率,央行放大招了》

一、央行发文,鼓励下调贷款利率!合理延后还贷期限!

为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2月1号午间,央行发文,鼓励银行机构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

另外,对于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2月1日,央行等部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疫情防控领域,受疫情影响较大地区、行业和企业,以及社会和民生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对相关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1月26日,银保监会也公布了一项利好措施——受疫情影响的人群,可向银行申请暂缓偿还房贷、信用卡等贷款。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银行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1.鼓励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

2.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二、盘点各大银行具体举措:请大家对号入座,安心战“疫”

据《财经国家周刊》盘点:国有大行和股份制银行的应对举措,有关企业和个人客户可以“对号入座”,安心战“疫”。

个人:放宽还款期限

对于一些失去了收入来源的患者以及冲到一线的医护人员,银行采取放宽其房贷、信用卡贷款还款期限的措施,若因疫情影响出现逾期,银行将一律不视为违约。

国开行:对因疫情造成助学贷款还款不及时的,制定不予罚息、不登记不良征信记录的政策安排。

中国银行: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政府工作人员,以及确诊患者、疑似人员及其配偶,疫情期间在中国银行、中银富登村镇银行、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的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发生逾期的,将给予还款期宽限,不计为违约,不计入个人征信逾期记录。

农业银行: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客户,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农户贷款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在疫情期间的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发生逾期的,暂不视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不计收罚息。对其他受疫情影响、非个人主观原因造成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农户贷款发生逾期的,一律不视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不计收罚息。

建设银行: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政府工作人员,疫情期间在建设银行的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发生逾期的,不视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

工商银行:凡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确诊患者和疑似人员及其配偶,疫情期间在工行的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因不便还款发生逾期的,不计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

交通银行: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疫情期间在交通银行的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发生逾期的,不视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

邮储银行: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政府工作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及隔离人员,疫情期间因还款不便造成逾期,暂不视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将减免逾期利息和罚息,提供征信修复。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适时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中信银行:对于因疫情原因导致短期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贷款客户给予一定还款宽限,对于参与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因病隔离的人员的逾期贷款,不计入逾期征信,不收取逾期罚息。

光大银行:专门为奋战在武汉抗击疫情前线的医护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提供免抵押、免保证、最高30万元额度的个人信用贷款,全部享受优惠贷款利率。对这些医护人员防疫期间发生的个人贷款和信用卡透支逾期,不视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不影响个人征信,且其信用卡终身免年费。

浦发银行:对于经核实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贷款客户,合理采用“调整还款计划、加强续贷支持”等方式缓解客户还款压力;不因疫情原因拒绝受理客户贷款申请;对于客户提出因本次疫情导致贷款逾期影响个人征信的异议申请,将按照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指导性要求进行相应处理;适度降低部分个人贷款产品的利率水平。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政府工作人员因还款不便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信用卡客户,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广发银行:针对受疫情影响还款不便、暂时失去收入来源影响还款的人群,广发银行紧急制订相关措施,提供特别关爱服务,包括:利费减免、延时还款、分期还款等。在疫情期间,上述客户信用卡透支发生逾期,可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暂不视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不影响个人征信记录。

平安银行:向全国战斗在医疗一线的医护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客户、因疫情管控耽误还款的湖北客户提供关怀政策,该类客户若因此还款受到影响,可通过平安口袋银行App在线客服、服务热线95511转2/3或向当地分行进行反馈,平安银行会根据客户情况,适当延期还款、减免利息费用、提供征信保护。

渤海银行:渤海银行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政府工作人员、新型肺炎患者和因疫情隔离管控影响无法正常偿还个人贷款和信用卡账款的客户,不视为违约,不纳入违约客户名单。

企业:减免逾期利息

因疫情影响,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企业或受到较大冲击,对于这些企业,银行纷纷采取延长还款期限、减免逾期利息、信贷重组等方式,支持企业渡过难关。

中国银行: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授信支持,不受信贷规模限制;对因疫情因素导致的逾期、违约,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合理处理。

农业银行: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严格落实“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信贷重组、贷款展期、调整贷款利率和还款计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风险化解方式,全力支持其恢复生产经营。

建设银行:对于疫情影响正常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信贷重组、减免逾期利息等方式予以全力支持。

交通银行:对于受疫情影响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延长还款期限、减免逾期利息、无还本续贷、信贷重组等方式支持企业正常运营。

邮储银行: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采取一户一策,通过信贷重组、贷款展期、减免逾期费用、提前做好续贷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降低贷款综合费用、适时做好风险缓释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

招商银行:对于受疫情影响而造成阶段性还款困难的企业,招商银行将采取一户一策,通过贷款主动展期、减免罚息、征信保护等多种措施,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与企业共渡难关。

中信银行: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汽车销售、商业物业等行业贷款,为符合条件的客户主动给予还款宽限期。

光大银行:根据受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企业的实际情况,通过信贷重组、减免逾期利息等方式予以支持。

民生银行武汉分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客户,针对这些客户,全行上下坚决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更要采取有效措施,支持遇到暂时困难的个人及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

浦发银行: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同时,还将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

小微:贷款利率下调

小微企业所面临的挑战更加严峻,不少银行已针对重点地区小微企业的专项政策,减低利率,减轻企业负担。

中国银行:进一步增加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提升审批效率。对疫情防控相关行业和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现行市场较低利率水平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优惠力度。

农业银行:对湖北省内普惠型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经营性贷款,在现有利率基础上下调0.5个百分点。为湖北省内普惠型小微企业,专项匹配100亿元信贷规模。对其他省份疫情防控相关产行业普惠型小微企业的合理信贷需求,足额保障。

工商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随到随审随批。湖北地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贷款及办理“医保贷”的药店,利率在目前市场较低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优惠。

中信银行:从即日起,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小微企业贷款、个人经营贷款在现行利率基础上下降0.5个百分点。

民生银行:在受疫情影响较重的湖北地区,民生银行武汉分行正在统计1月底、2月底、3月底即将到期的小微和按揭客户名单,并随时接受由于疫情影响导致暂时还款困难的客户的相关申请。之后将由总行统一指导部署相关的贷款延期、利息减免等具体操作。

如果手里有现金流的朋友,复利姐不建议大家凑这个热闹(逾期不还信用卡和房贷),毕竟疫情期间,除非你能保证你提交的资料一定能过,否则不建议大家冒险逾期还贷。而且利息、手续费大概率减免也只是针对部分人。

我了解到光大、工行等银行这次是不会减免手续费和利息的。大家咨询的时候也要注意一下这些细节。

其实这次的疫情也警示我们,要保证自己有足够的现金流,最起码要有三个月-六个月的流动备用金,以备自己的不时之需。

家里的顶梁柱一定要上保险,加杠杆,否则一旦有任何变故,家里会马上遭受重大冲击。每个人都希望自己很幸运,没有意外,但是谁也不能保证意外真的不会来。

三、这场仗,相信我们能赢!

重磅突发!稳金融降利率,央行放大招了

突如其来的疫情之下,中小企业创业者们要陆续面对更大的困难和挑战。

客户流失无法开工、没有业务依然需要支付房租和银行贷款,“黑天鹅”事件让电影春节档整体推迟、旅游行业陷入退单和暂停困局……一系列问题开始浮出水面。不少中小企业创业者表示,即便疫情结束,这次事件对中小企业的影响也会远远超过预估。

 
 
(三)《青岛市小额贷款企业发展促进会、青岛市融资担保企业发展促进会、青岛市民间资本管理行业协会以及青岛市融资租赁行业协会四部门联合倡议: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当前,全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已进入关键时期。值此疫情防控的紧要关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发挥地方金融组织群策群力、联防联控作用,2020年1月31日,青岛市小额贷款企业发展促进会、青岛市融资担保企业发展促进会、青岛市民间资本管理行业协会以及青岛市融资租赁行业协会等地方金融组织协会携手联合向会员单位发出倡议:众志成城共克时艰,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倡议书全文如下:

众志成城共克时艰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倡议书

一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正在打响。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地方金融组织群策群力、联防联控作用,众志成城、共克时艰,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役,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贯彻国家和省、市相关决策部署要求,深刻认识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严峻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信谣、不传谣,坚定打赢信心,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组织最强力量、采取最有力举措、执行最严格要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把握总体要求,切实加强公司疫情防控管理。根据疫情防控的总体要求及行业具体要求,合理安排公司开业时间及经营网点服务时段,尽量减少聚会和集体活动。加大对疫情防控的正面宣传和健康教育力度,按照相关要求引导员工和办事人员科学防控。加强营业场地、服务设施的清洁消毒及防疫管理,为员工及办事群众配备必要的防护物品和设备。加大本单位员工疫情排查力度,做好春节外出员工及其家属的去向统计。对发现疫情信息的,及时向所在的街道办事处、行业协会和行业监管部门报告。

三、担当社会责任,全力做好金融服务保障。高度重视涉及疫情防控企业的金融需求,优先保证金融资源支持防疫工作。根据企业受疫情影响实际,酌情采取增加融资额度、合理延后还款期限等方式,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彰显地方金融组织使命担当。各会员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力所能及地支持社区、街道、村镇防疫工作,有捐赠资金或防疫用品意向的机构可联系青岛市红十字会或青岛市慈善总会咨询捐赠事宜。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积极协同配合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团结奋斗下,疫情防控战役一定会胜利!

 
 
(四)《17年前阿里全员隔离,马云是怎么熬过非典的》

也可能,你,或者你的家人,是仍然奋斗在一线的医护人员、行政人员、警务人员、后勤保障人员。何加盐谨以个人名义,向你们致以崇高的敬意。

这次新冠病毒事件以来,有不少朋友留言,希望我写写关于疫情的文章。但很抱歉,我不是专业人士,恐怕写了会对大家有误导,所以就不凑这个热闹了。

作为一个专门研究牛人的人,我倒是可以写一下,马云当初是怎么熬过非典疫情的。希望对大家应对新冠疫情,有一些启发。

2003年5月,马云被关在家里,门口挂着大锁,由社区、防疫站、公安的三位人员严密看守,防止他逃出家门。

这不是因为马云犯了什么事,而是因为阿里巴巴的一名员工感染非典,导致全公司五百多人被在家隔离。

那年,虽然广州已经被定为疫区,但是广交会还是照常举行,阿里巴巴亦派员参加。

5月5日,一位几天前参加了广交会的姓宋的女同事因高烧送医,并于5月7日正式公布为确诊案例——她是杭州市那年4个中招的非典病人之一。

由于该同事从广州回来后,正常回公司上了几天班,按照规定,阿里巴巴全公司都需要被隔离。

5月6日上午,马云得到确诊的消息,如同晴天霹雳。那时正是阿里巴巴高速发展时期,员工们每天在公司加班加点,都忙不过来,如果要全员隔离,对公司是巨大的灾难。

财经作家郑作时写道:“几乎所有的条件都指向阿里巴巴将面临一场灾难的结局:错过业务发展的高峰是一场灾难,因为员工出现问题业务流程被迫中断也是灾难,出现大规模员工抱怨造成的人心涣散同样也是灾难,包括他们的领袖马云……”

但是灾情之下,阿里巴巴没有第二种选择,一切只能以防疫为重。好在,杭州市政府和宣传部门,在公布消息时,没有透露阿里巴巴的信息。各大媒体的报道,也只是说杭州某网络公司。

但当时所采取的措施非常严格。阿里的五百多人,以及宋女士看病医院的医务人员近百名,全部隔离,为他们的隔离而服务的人员,多达几千人。

这是杭州市自非典疫情爆发以来,最大规模的隔离措施,社会经济成本巨大。就连人民日报都专门刊发社论,以《麻痹的代价》为标题,提出了严厉批评(仍然隐去了公司名称)。

马云和所有员工一样,被关在各自家里,12天不许出门。一日三餐由政府安排人送来,每天两次由穿着“太空服”的防疫人员,到家里喷药消毒。在这种情况下,人的心理压力可想而知。

而马云的心理压力,无疑是最大的,毕竟,如何防控疫情,让不让员工去参加广交会,最高责任者在他。事情发生后,他面临着铺天盖地的指责。

内疚之下,马云向公司写了一封公开信,声称“这几天我的心情很沉重!从上午知道确诊后到现在,我一直想向所有的人表示深深的歉意!如果今天有任何事可以交换我们不幸患病的同事的健康,如果今天我们可以做任何事来确保同事和杭城父老兄弟姐妹的健康,我愿意付出一切!”

不过,事情已经发生了,再内疚也没有用,唯一能做的,就是面对和解决。

在隔离之前,阿里做了一系列准备。

5月6日下午4点半,马云公布了隔离和在家办公的消息,员工们没有惊慌,而是开始有条不紊地收拾东西;阿里又联系杭州市电信部门,并派出公司的技术保障人员,确保每位同事家里都能联网,并接入公司系统;同时,更改业务工作和汇报流程。

只要管理过几十人以上公司的,就知道这一切有多么不容易,会引起多大的混乱。但阿里展现了惊人的组织能力和动员能力,仅仅两个多小时,一切准备工作就已经做好,阿里开始了全员在家办公。

那段时间,阿里的员工把公司业务电话都转接到家里,然后告诉家里人,如果接电话,一定要说“你好,阿里巴巴”。所以,那段时间,阿里的客户打电话过来,有时是一个苍老的声音在说“你好,阿里巴巴”,或者会听到婴儿哭泣、儿童玩耍的背景音。

员工们自觉地每天8点多开始工作,中午吃点饭,1点多又坐到电脑旁,晚上八九点,大家在网上一起聊天、玩游戏,甚至还举办了几次网络卡拉OK大赛。

马云和COO关明生,每天都拿着通讯录,一个一个地给员工们打电话,了解情况,安慰人心。阿里巴巴的女员工很多,所以他们一接通电话,就听到对面柔美的女声说:“你好,阿里巴巴”。关明生把这称为“天使的声音。”

最终,阿里巴巴的服务没有一天中断,很多客户甚至都不知道阿里巴巴出现了疫情。

在另一方面,非典也给阿里巴巴的业务带来了巨额的增长。

由于非典影响,很多国家发布了对中国的旅行警报,来华做生意的商人急剧减少。很多外商由于无法来华,选择了在网上交易。结果,阿里巴巴的业务以50%以上的速度增长。

与此同时,阿里巴巴的电子商务模式也迅速在中国和全球为人熟知。此前,阿里的人去推销业务,要花费很大的功夫介绍公司和解释什么是电子商务。自从非典以后,只要说一声阿里巴巴,客户马上就明白他们是干什么的,前期沟通成本大大减少,成交率大幅提升。

不过,非典时期阿里巴巴的最大动作,是推出了淘宝。

此前,阿里巴巴的业务主要是to B,没有面向个人的零售。非典发生后,马云敏锐地觉察到,网络零售将成为人们的刚需,阿里巴巴有必要推出零售业务。

但是他的想法被公司高管激烈反对。高管们倒不是不看好中国零售电商的发展,而是觉得阿里竞争不过当时的电商巨头,自美国的eBay。

那时还是2003年,美国互联网巨头在中国如日中天,阿里巴巴只不过是一个成立才4年的创业公司,而eBay是全球排名第一的电商公司。没有人认为中国的公司能在互联网领域打败美国,电商领域也不例外。

时任阿里CTO吴炯的说法很有代表性。他说:“Jack,你疯了吗?你这样做会害了公司,我在雅虎跟eBay交锋了那么多年,输得心服口服!”

但是马云坚持不为所动。4月份,他秘密组建了团队,安排在阿里创业圣地:湖畔花园。

所以,非典时期,除了被隔离的人员以外,还有一个6人的秘密研发小组,在湖畔花园紧锣密鼓地工作。

5月10日,淘宝上线了。打开页面醒目地写着:“纪念在‘非典’时期辛勤工作的人们。”

由于被隔离,马云等都没法到现场去主持上线仪式。他在自己家中,举起酒杯遥遥祝福:“保佑淘宝一路顺风。”

此后,淘宝的发展,果然一路顺风,很快就打败了eBay,成为国内第一,并发展为今天无比巨大的淘宝帝国,几乎成了中国零售电商的代名词。

阿里巴巴的前CEO卫哲曾经评论:没有遇到‘非典’,可能阿里巴巴就没了,‘非典’给阿里巴巴作了最大的推广,当时是每个人被迫都必须要用互联网的。

而《沸腾十五年》的作者林军则认为,2003年非典,最受益的公司是阿里巴巴,其对阿里巴巴的影响不仅在于让电子商务加速推进,更在于让阿里巴巴获得内部凝聚力的高度统一,阿里巴巴借此完成了自己从优秀到卓越的内部跃迁。

非典过去两年后,马云把5月10日定为“阿里日”。这一天,阿里人的家属可以去公司参观,游玩,公司也会举行各种庆典,和一年一度的集体婚礼。

马云在设立阿里日的公开信中表示,这个日子是为了纪念非典时期公司的不屈奋斗而设立。他如此写道:

但凡一个个人乃至一个公司,要成就其非凡的伟大,必经受并战胜非常的困难和挑战。

当“非典”的记忆悄悄地在我们的脑海中褪去的时候,阿里人在抗击“非典”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果断、团结、敬业、互助互爱的阿里精神却历久弥新,不管是否亲身经历过那段危急时刻,都深深为阿里人所创造的奇迹感动着、激励着……

与很多人说“非典既是挑战又是机遇”不同,马云自己从来不这么说。他有更高明的阐述。他说:

“非典时期,谁都不应该想到,这是一个机会,而应该想到,大家碰到什么麻烦,我们能够怎么帮助到大家。”

除了马云和阿里巴巴以外,当时受非典影响的公司,还有很多。

陈天桥的盛大游戏,业务主要靠网吧,而非典使得网吧门可罗雀,盛大的业务一落千丈;梁建章的携程,机票和酒店订单急剧下降,公司到了破产边缘;俞敏洪的新东方,不但没有了学生报名,原来的培训班全都停办,学生学费全退,现金流完全断裂,最后靠朋友借钱才度过难关……

当然,也有另一面的影响。刘强东的12家京东商场,完全没有了生意,他只好在qq群和BBS卖货,并上线了网上商城,最后发展为今天的京东帝国。

今天我们遭遇新冠肺炎,一定也会有很多公司经历巨大危机,甚至可能关门倒闭。但也有很多公司会兴起。也许一个新的互联网巨头,就已经在酝酿之中。

但是,今天在新冠肺炎中寻找商机的人,最好是想一想马云的话——它不是你的机会,而是你的责任。

我们可以说,非典成就了阿里巴巴和淘宝。但是,马云的话启示我们:不能说“它是一个机会”。因为把非典看作机会,既伤害了被非典所影响的民众的感情,也不符合一家伟大企业的初心。

相反,在严重的疫情面前,如果你想的不是我能怎么发财,而是“社会需要什么?我能做什么去帮助大家?”

那你的事业,一定会更长远,更伟大。

最后,祝大家顺利度过这次难关,并在难关的磨练下,完成自己的飞跃。

 
 
(五)《新冠疫情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和法律应对措施》

世界卫生组织(“WHO”)宣布,其将在欧洲中部时间1月30日下午再次召开突发事件委员会,讨论是否要宣布新冠病毒疫情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ublic Health Emergency of International Concern,PHEIC)。经讨论后,WHO预计在当地时间1月30日19时30分(北京时间1月31日凌晨2时30分)宣布决定。同时,随着疫情向海外扩散,多个国家宣布加强边境管控,取消或暂停往返中国的全部或部分航班。国际贸易与交流将受到重大影响。

各国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人数仍在不断增加,据不完全统计,截至发稿时,国内确认病例7736人,泰国14例、日本11例、欧洲9例、新加坡7例、美国5例、澳大利亚5例、马来西亚4例、韩国4例、加拿大2例、越南2例、尼泊尔1例、柬埔寨1例、斯里兰卡1例。

国际贸易企业首当其冲。上海市律师协会国际贸易业务研究委员会结合近日研究业务成果和外贸企业咨询的典型问题,简要分析本次疫情对国际贸易及相关企业的影响并提出法律应对策略。

一、本次疫情是否属于不可抗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次疫情的爆发即使医学专业人员也无法预见,加之政府机关为了应对疫情宣布延长假期,停止复工,并紧急采取了多项交通管控等行政措施,应符合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条件。

再者,参照2003年6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期间依法做好人民法院相关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因政府及有关部门为防治“非典”疫情而采取行政措施直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由于“非典”疫情的影响致使合同当事人根本不能履行而引起的纠纷,按照《合同法》关于不可抗力的规定妥善处理。

医学专家的评估,本次疫情严重程度超过2003年的“非典”,因此,笔者认为本次疫情应当被认定为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但是,不可抗力的使用也有限定条件,需要遵循公平原则和诚实守信原则,不可滥用。

二、不可抗力的效力如何?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由此看出,不可抗力与合同无法履行必须有因果关系,即该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了合同的履行不能。

这里免除的“责任”,实务中倾向于认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免责,包括履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但让非违约方承担所有损失也是不公平且不合理的,实务中法院也可能会要求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与非违约方确定和合理分担部分损失。

二、出口方的法律应对措施

1.及时通知与减损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因此,如果出口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约履行合同,应当立刻通过邮件或书面函件通知国外买方,并且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以减轻损害,否则,将承担因消极不作为而导致损失扩大的责任。目前,江苏省、浙江省、河北省等地贸促会均宣布将为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而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出具相关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国际商事证明,是中国贸促会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据中国法律、有关规定和国际贸易惯例,对与国际商事活动相关的文书、单证和事实进行证明。由贸促会出具的国际商事证明书,其合法性与有效性均为各国政府、海关、商会和企业所认可。

2.不能轻易解除合同

对出口方而言,本次疫情导致的企业延期复工、交通管制是对出口方最直接的影响,但是各地各企业受到影响不尽相同,且对春节假期通常本身会有预见性的减产和停工。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如果疫情不能直接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无权解除合同。如果确实履行合同困难,外贸企业应当积极与上下游企业协商解除或变更合同。

3.敦促国外买方履约

目前已经很多国内的外贸企业受到外方取消订单的要求,特别是中小企业,损失较大。国外买方如果没有受到不可抗力影响,则无权以疫情为由要求直接解除贸易合同,除非其提供证据证明这次疫情使其所在国实际出台了禁止性强制规定,或者这次疫情导致货物本身品质下降以致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这次疫情导致出现了其它可以解除合同的约定或法定事由。且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作为例外,不受不可抗力影响。

四、进口方的法律应对措施

1.及时通知境外卖方并沟通银行

进口方在国际贸易合同中的主要义务之一是付款,通常涉及的合同在先义务为在一定期间内开具符合约定的信用证。而由于疫情,银行工作时间也受到影响,因此,如果进口方开证义务刚好在疫情影响范围内,同样应当尽快通知国外买方并协调银行工作时间,尽量减少由于晚开证导致晚装货,甚至船舶滞期费等一系列损失。

2.协调变更物流与仓储

进口方的另一主要合同义务是提货,如果由于疫情导致港口、机场等重要交货地点封闭,应当尽快告知国外卖方和承运方,并协商变更提货时间或提货地点,以最大程度减轻给双方可能造成的损失。未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的一方需要就扩大的损失进行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进口方还是出口方应注意做好及时合理的通知义务、采取合理减损措施及证据保留的相关工作,及时向当地贸促会或相关机构申请不可抗力的事实性证明,保留所有邮件往来、电报书函、有关不可抗力证明等书面证据,证明企业已尽到了合理履行、通知及减损等义务,不要轻易承诺赔偿,做好应诉或索赔准备。

五、国家层面影响和法律应对措施

WHO在1月26日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报告中指出,“中国面对的疫情风险非常高(”very high in China”),而在区域与全球的风险水平属高(“high at the regional level and high at the global level”)。且今日(1月30日)将会再次开会并宣布决定。

一旦本次疫情被WHO列为PHEIC,将会对我国的对外贸易和交流产生进一步重大影响。根据《国际卫生条例(2005)》,WHO可提出关于常规或定期采取适宜卫生措施的临时建议或长期建议。缔约国可针对正发生的特定公共卫生危害对人员、行李、货物、集装箱、交通工具、物品和(或)邮包采取措施,其目的为防止或减少疾病的国际传播和避免对国际交通的不必要干扰。包括:(详见文末附件)

–追踪与嫌疑或受染者接触的人员;

–不准嫌疑或受染者入境;

–拒绝未感染的人员进入受染地区;以及

–进行出境检查并(或)限制来自受染地区的人员出境。

–采取具体卫生措施以确保安全处理和运输骸骨;

–实行隔离或检疫;

–如果现有的一切处理或操作方法均不成功,则在监控的情况下查封和销毁受感染或污染或者嫌疑的行李、货物、集装箱、交通工具、物品或邮包;以及

–不准离境或入境。

也就意味着,一旦本次疫情被WHO列为PHEIC,很有可能国际人员、行李、货物、集装箱、交通工具、物品或邮包将不能出入境,这对国际贸易无疑是巨大打击和艰巨挑战。

从法律角度,我们建议如下:

1.分级防治。目前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但各地确诊速度、诊断条件不同,有的地方没条件很快确诊。面对这种情况,全国层面应采用不同的等级标准。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的制度,按照疫情严重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若干等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特别重大为最高级别。

2.各级政府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对未来几个月的做出配套体系化、制度化的战略性阶段性应对安排和发布政策。包括但不限于:

–严格隔离、治疗现有病人及疑似病例;

–采取最严格的措施防止疫情随春运的进一步扩散(严格控制湖北以及重要疫区人员非必要流动);

–进一步制定假期调整方案、鼓励远程办公;

–优化快速交通工具及中央空调系统的呼吸疾病防疫措施;

深刻总结此次疫情的经验教训,建立、落实防止疫情大规模快速扩散的长效机制。

3.加强有关疫情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透明性。从目前的消息看,很多境外交易方对国内的实际情况并不了解,偏信谣言对于国内疫情的夸大描述,导致频频违约,大幅减少预期订单。建议相关部门及时主动发布准确信息,做好国际宣传,助力外贸企业。

上海市律协国际贸易业务研究委员会专注于国际贸易业务研究,致力于向国家、社会和企业献力献策。我们会密切关注本次疫情的进一步影响,研究相应的应对措施。上述法律建议并非针对某具体问题的结论,仅供参考,且需要根据疫情发展形势与国际、国内机关新措施、新规定进行更新。

附:《国际卫生条例(2005)》

第十五条临时建议

1.若按第十二条确定正发生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干事应当根据第四十九条规定的程序发布临时建议。可酌情(包括在确定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已经结束后)修改或延续此类临时建议,此时也可按需要发布旨在预防或迅速发现其卷土重来的其它临时建议。

2.临时建议可包括遭遇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缔约国或其它缔约国对人员、行李、货物、集装箱、交通工具、物品和(或)邮包拟采取的卫生措施,其目的在于防止或减少疾病的国际传播和避免对国际交通的不必要干扰。

3.临时建议可根据第四十九条规定的程序随时撤消,并应在公布三个月后自动失效。临时建议可修改或再延续三个月。临时建议至多可持续到确定与其有关的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之后的第二届世界卫生大会。

第十六条长期建议

世卫组织可根据第五十三条提出关于常规或定期采取适宜卫生措施的长期建议。缔约国可针对正发生的特定公共卫生危害对人员、行李、货物、集装箱、交通工具、物品和(或)邮包采取措施,其目的为防止或减少疾病的国际传播和避免对国际交通的不必要干扰。世卫组织可根据第五十三条适时修改或撤销长期建议。

第十八条针对人员、行李、货物、集装箱、交通工具、物品和邮包的建议

1.世卫组织针对人员向缔约国发布的建议可包括以下意见:

–不必采取特定的卫生措施;

–审查在受染地区的旅行史;

–审查医学检查证明和任何实验室分析结果;

–需要做医学检查;

–审查疫苗接种或其它预防措施的证明;

–需要接种疫苗或采取其它预防措施;

–对嫌疑者进行公共卫生观察;

–对嫌疑者实行检疫或其它卫生措施;

–对受染者实行隔离并进行必要的治疗;

–追踪与嫌疑或受染者接触的人员;

–不准嫌疑或受染者入境;

–拒绝未感染的人员进入受染地区;以及

–进行出境检查并(或)限制来自受染地区的人员出境。

2.世卫组织针对行李、货物、集装箱、交通工具、物品和邮包向缔约国发布的建议可包括以下意见:

–不必采取特定的卫生措施;

–审查载货清单和航行路线;

–实行检查;

–审查离境或过境时采取消除感染或污染措施的证明;

–处理行李、货物、集装箱、交通工具、物品、邮包或骸骨以消除感染或污染源(包括病媒和宿主);

–采取具体卫生措施以确保安全处理和运输骸骨;

–实行隔离或检疫;

–如果现有的一切处理或操作方法均不成功,则在监控的情况下查封和销毁受感染或污染或者嫌疑的行李、货物、集装箱、交通工具、物品或邮包;以及不准离境或入境。

 
 
(六)《薛军:建议引入企业外包,缓解防疫物资短缺之急》

湖北武汉的疫情,牵动着所有人的心。全国上下已经形成了齐心合力,抗击疫情的汹涌民意。各界多方筹措医疗防护物品,支援武汉。但因为管理体制等等原因,救灾物资尚不能得到合理有效的分配,不能快捷到达需要的地方。当前,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一些物资告急,特别是医护人员急需的防护服、口罩等物资甚至局部断货。

紧急救灾物资的调配量大、紧急、需求主体分散。而且其中的个人,无论处于何种位置,身心都处于临界状态,这是对物流体系稳定性和有效性最为严峻的挑战,也是对人性的极端挑战。如何尽快优化救灾物资的物流体系、提高分发效率,关乎一线医护人员和患者的生命安全,具体制度建构迫在眉睫。

在此,郑重呼吁国家有关部门、湖北省以及武汉市的决策者,基于当下疫情防控的极端事态,紧急引入阿里、京东、顺丰等具有可靠和丰富物流体系运作经验的电商企业参与救灾物资的收集、储存和配送。引入企业参与紧急救助物资筹集、储存和分配,不等同于征收和征用企业的物流体系。相关做法在国外已有比较丰富的实践,其中的经验和教训值得关注和借鉴。

政府应充分利用企业的力量

美国政府在2008年“卡特丽娜”飓风紧急救助中,尝试了救灾物资企业外包做法,从此改变了整个紧急救灾物资的筹措、管理和分发体制,其中的经验和教训可资借鉴。

在2008年“卡特琳娜”飓风救灾过程中,美国联邦紧急救助署(Federal Emergency Management Agency, 下称FEMA)首次尝试向第三方企业外包紧急物资的购买、储存和分配服务。经过此后十几年的实践和完善,FEMA建成了一整套外包管理体系。目前,紧急救灾物资筹集和分发的外包已经成为美国紧急救灾物资管理制度的三大特征之一。沃尔玛等超大零售物流企业都成为参与FEMA外包网络的主要成员。

同时,FEMA也逐渐修正了自己在紧急救灾事务中的定位:由原来亲力亲为的救灾物资的筹集和分配者,逐步转向了救援物资和服务的购买者和管理者。FEMA构筑的紧急救灾物资管理网络形成了由联邦政府、州政府、地方政府和物流企业共同参与的多层次、多主体的结构。

在这一转变中,地方政府在救灾物资管理中的功能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地方官员从最初的救灾物资接收者、储存者和管理者,以及直接面向灾民的物资分发者这些典型的劳动密集型角色,逐步成为参与组建外包网络的大型物流企业的协调者和监督者。物流企业则发挥自身长期积累下来的技术、信息和管理优势,利用其已经铺设和经过无数次检验的物流基础设施和人员优势,准确、高效地购买、储藏和分发救灾物资。

在这一体系中,中央政府不再仅仅通过资金和部队支持,为地方政府担当后援军,而是主动在总体上设计和执行资源调配,提供税收优惠的激励措施,吸引企业参与,制定选拔外包企业的标准和流程,针对地方政府与物流企业,设计和执行监督制度,真正成为了紧急救灾物流体系的设计者、 构建者和监督者。

企业会发“国难财”吗?

有人可能会问,救灾物资的提供和分发不应该属于政府的职能吗?让企业来做,如果后者舞弊甚至是从中渔利怎么办?的确,任何组织都不可能将代理成本降为零。参与到救灾过程中的电商、物流企业也可能因委托代理关系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而发生商业贿赂、内外勾结,利益输送以及可能的效率低下问题。

但需要看到,企业对效率和客户体验的管理效果,时刻接受着严苛市场竞争的检验,过高的代理人成本如果得不到控制,企业就会命悬一线,甚至随时被淘汰出局。西门子、大众汽车、高盛公司都曾因高管的自私行为受到重创,不仅要面对司法机关和监管部门的问责,在资本市场、客户市场中也付出了高昂代价,其声誉所受损失远未平复。

在各种外部压力下,企业耗费了大量人力和物力建立起来的代理人激励和约束机制、制度执行效果的评价和改进机制,因为经历了无数次的检验、试错和修正,其实施效果自然更为稳定、高效,其实并不比政府官员来做类似事情的效果差。

更加重要的是,“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电商和物流企业在向政府提供外包服务的同时,应发挥其信息汇集和技术处理平台的优势,就其外包服务的提供、定价和效果建立一个性价比较高、使用友好的配套信息平台,提供实时信息,接受政府和社会的有效监督。而且,这些体系和平台不仅应了一时之需,还能提升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社会资源调配的长期竞争力。

外包也要遵循市场规律

需要注意的是,电商企业的强大物流调配能力和有效的代理人成本控制效果绝非一日之功,是其管理者、雇员和投资者长期勤勉尝试,汇聚他们智慧和劳动的结晶,是在无数次试错、浪费、甚至是遭受了巨大损失,从而探索和积累出的一套制度体系。这些制度在紧急救灾物资的物流管理中使用,其边际成本也许并不高,但若其制度建立所消耗的固定成本得不到合理补偿,必然会形成对企业的反向激励。即便不考虑企业面临的长期选择激励,短期内也可能导致这些制度在救灾使用中的扭曲。

因此,在灾难紧急救助中使用电商企业的物流体系和配套的人力物力时,政府理应通过公开和公正的渠道,遵循自愿、有偿的原则,展开对电商企业的遴选,从电商企业购买紧急救灾物资的采购、储存和分发服务和相应设备,依市场价格支付对价。

紧急灾难情况下的政府采购程序需要更加简便快捷,以适应紧急救助的实际需要。尤其是电商企业在实践中已经形成了类似自然垄断的状态,遴选过程并不会太复杂。但是否参加遴选,准备以什么条款提供这样的外包服务,仍然是外包企业面临的重要抉择。

虽然发生在紧急状态下,提供外包服务无疑也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绝佳方式,但这些决策不可能脱离市场规律和企业自身的发展规律。所以,无论企业最终的决定和条款如何,政府和公众应客观对待和尊重,避免道德绑架,为企业贡献自己独具的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创造较为宽松的舆论环境。我们注意到有新闻报道称,武汉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已经指派湖北九州通医药集团参与处理救灾物资,迈出了尝试的第一步。

应尽快遴选企业确定外包方案

各类机构和主体在救灾物资筹集和发放中的功过得失,将是灾后对制度反思和激励约束建构的重要任务。但在今天这样的紧要关头,止损、转换,发挥出多元主体自身的优势,才是包括企业、公益组织、政府在内的各类机构运行的价值和目标所在。因此我们提出如下具体建议。

第一,政府部门尽快遴选电商企业并商定外包服务提供方案,包括服务成本和费用的合理补偿标准。政府部门应当给与选定的电商企业参与救灾人员和车辆以特殊的通行和事务处理权限。

第二,授权获选电商代为接受、储存和分配来自社会各方的捐赠,包括来自国外的捐赠。

第三,电商在服务外包投标方案中应包括关于配套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议和实施方案,及时为外部监督提供信息。

我们认为,早一天启动已经过严酷市场检验过的电商和物流体系,一线的医护人员和病患就会早一天得到所需的医疗物资,也就可能早一天实现抗击疫情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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