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服务 > 法规汇编 >

学位法通过,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来源:新华社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6日

  4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学位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学位法共7章,包括总则、学位工作体制、学位授予资格、学位授予条件、学位授予程序、学位质量保障、附则。

  制定学位法,对规范学位授予工作,保护学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学位质量,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服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杨湛菲、白瀛

  设计:潘一景

  新华社国内部出品


  • (2022-04-25 12:00:34)
    中共中央宣传部印发《关于推动出版深度融合... [详细]
  • (2022-03-18 09:49:0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 [详细]
  • (2022-03-08 10:50:03)
    聚焦地方组织法修正草案四大看点... [详细]
  • (2022-03-02 10:27:23)
    十五部门印发《“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 [详细]
-->

主办:青岛市民营中小企业家互助协会承办:青岛市民营中小企业家互助协会鲁ICP备19061273号Copyright © 青岛市民营中小企业家互助协会 版权所有 Power by DedeCms

法律顾问:山东中威永丰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技术支持:山东中威永丰企业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