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服务 > 法律动态 >

我国拟修法进一步加强矿区生态修复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01日

  中新网北京11月1日电 (记者 张素 梁晓辉)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即将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黄海华11月1日在记者会上说,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拟进一步加强矿区生态修复,充实完善相关内容。

  当日会上有记者提问,矿山、尾矿库等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和安全风险,各方面比较关注。请问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为加强矿区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防范和减少风险隐患,主要作了哪些修改?

  黄海华表示,近年来,为推动矿业绿色发展,国家采取了一系列制度措施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综合治理,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黄海华说,聚焦矿山开采、尾矿库等方面的生态环境风险,总结实践经验,在草案二次审议稿关于矿区生态修复、绿色矿山建设有关规定的基础上,草案三次审议稿拟作以下修改完善:一是,明确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矿区生态修复工作的统筹和监督。二是,增加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应当加强对尾矿库建设、运行、闭库等活动的管理,防范生态环境和安全风险。三是,要求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应当包括尾矿库生态修复的专门措施。四是,增加规定矿区生态修复能够边开采、边进行的,应当边开采、边进行。(完)


主办:青岛市民营中小企业家互助协会承办:青岛市民营中小企业家互助协会鲁ICP备19061273号Copyright © 青岛市民营中小企业家互助协会 版权所有 Power by DedeCms

法律顾问:山东中威永丰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技术支持:山东中威永丰企业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