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中旬,在北京召开的第6次全国律师大会上,首届全国优秀律师评选揭晓,黑龙江大公律师所主任徐桂元榜上有名。获此殊荣的律师在该省仅有两名。7月25日,记者走近载誉归来的徐桂元,听他回顾从业20年来平凡又不平凡的心路历程。
20年前,“状元”才露“尖尖角”
“社会进步了才有了律师,只有干出一流的工作,才能被社会所接受,被大众所认可,才能顺应社会进步的洪流。”
这是他对学生和同事常说的一句话。话虽简单,却道出了一名律师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0年前,律师这一领域在我国还如同雨后春笋,刚刚露出新芽。怀着对这一神圣职业的向往,当时年纪轻轻的徐桂元放弃了在政府部门工作的机会,开始苦苦研修法律,拜著名老律师孙朴为师开始了他热爱的律师生涯。由于工作扎实出色,两年后他被授予了律师资格。1988年,他参加了律师资格统考。结果经济法成绩居全省第一,总分数列全省第二名,一举成为当时的“状元律师”。带着一身过硬的业务本领,带着一颗满怀正义的赤诚之心,徐桂元雄心勃勃地向自己的理想进军了。
作为一名律师,徐桂元让正义、公平的崇高理想信念永远在心中激荡,沉淀成不变的职业信念,这就是:遵循于法律的引导,听命于职责的要求,忠实于委托人的利益,敬畏于良知的警醒。在这个信念的指引下,20年间,他承办了各类案件近千件。其中很多起成功的案例曾经轰动一时:《露营之歌》著作权纠纷案、“乔四”流氓案、“国贸城案”、“刘金彪案”、天鹅航空公司股权纠纷案等许多案件都在该省内乃至国内外颇具重大影响。他所承办的刑事案件中,先后有20余名嫌疑人获无罪释放或由重极刑(重罪指控)改判;他所承办的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得了少则几十万、多则几百万的巨额合法利益。
在为被告人某单位党委书记朱某无罪辩护中,他带病在六麻袋财务档案中获取了“检举人涉嫌贪污,朱某无罪”的证据,一举使此案成为全国辩护工作会议的典型案例;在一起专利侵权案件中,原告为黑龙江省某设计院,他历经12年先后十多次赴湖北、北京代理申诉,终于获得了由最高法院“原审判决错误指定再审”的裁定;为研究一起涉外信用证纠纷案,他连续工作36小时,终于识破了香港某公司设计诈骗的阴谋,并获得了公正判决;为弥补中外合资1.2亿元北鹤木业项目合同的缺陷,他于1998年到德国谈判成功,解决了进口设备配件供应的纷争;在“刘金彪诈骗案”中,他为台湾籍商人陈某辩护,否定罪行指控,经终审改判陈某获无罪释放;在天鹅航空公司股权纠纷案件中,他作为香港股东的代理人参与诉讼。面对天鹅公司亏损7亿多元、香港股东50%股本金不到位的被动局面,他精心细致工作,历时3年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中方公司承担了全部亏损,香港股东获得了3200万元的补偿……
他不仅是一位诉讼中的强手,同时他还是一位在学术领域摸索的学者。1996年,他参与编著了《世界多边贸易须知大典》、《现代股份制经济大典》。而后,还结合实践撰写了许多专题论文。其中《试论商业秘密权与侵权行为的认定》、《国企公司制改革的现状与对策的研究》等文被《学术交流》等刊发表。期间,他还作为律师代表与法学界代表多次应邀出席国际专业会议。
一手抓“软件开发”、一手抓“硬件建设”,这是徐桂元一贯的发展准则。1994年大公律师所成立之初,只有60平方米的三间办公室。1997年初,他筹资购买了600平方米的一层写字楼。在此基础上,按专业化标准又设立了刑、民、行政诉讼、商务代理、国际事务与通讯资料室等8个专业部室。并在北京设立了办事处,在美国设有驻在律师。
2004年,他们向社会做出了五项承诺,其中之一是走向社区提供免费咨询。在他的带领和全体成员的不懈努力下,大公律师所被评选为省级文明单位,所党支部也连年被评为本系统先进党组织。
20年间,风雨不改赤子心
“你来的是中国律师所,请的是共产党的律师,金钱以及其他任何因素都不能左右法律的公正”。这是徐桂元接待当事人陈某的母亲周某时说的一句话。身为美籍华人的周某,表示要付给徐桂元高额的代理费,并扬言回美国后要对媒体披露“所见所闻”,给审判工作一点“压力。经过3小时的谈话,周某终于平静下来,但是看到徐桂元仅收取很少的辩护费就接受了委托,她感到心理不太踏实。经两审辩护,陈某最终被宣判无罪。大喜过望的周某多次从大洋彼岸打来电话。钦佩地说:“真没想到,中国律师和我们想像的不一样啊。”
他时时处处都没有忘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在美国进修期间的一次学术交流会上,美国AAA仲裁委员会的一位主席发表演说,由“中国执行难”借题发挥,对中国的法律制度进行攻击。徐桂元在台下坐不住了,立即走上讲台,靠着自己有理有据、针锋相对的反驳演说,语惊四座,不仅使这位主席改变了观点,同时也赢得了与会中外学者的高度评价。
徐桂元所在的律师所地处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立案庭对门,每天到这里来咨询、委托的当事人络绎不绝。早在大公律师所创办不久,徐桂元律师就为所里律师定了三条铁的纪律:一是绝不允许以“保胜诉或包打官司”为条件接受委托;二是绝不允许在办案中弄虚作假;三是绝不允许拿委托人的钱给法官送礼请客。
徐桂元说,在这些咨询者当中,很多是“上访专业户”。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他尽量抽时间免费接待这些当事人。许多上访人在他有理有据的耐心说服下息访。
1999年,在他的主张下,所里向社会公开承诺“对贫困企业和公民实行减免费”。全所律师平均每人每年至少承办两起免费案件。10年来,他个人经手的案件减免收费累计已达近百万元。
1999年初,吴某因涉嫌杀人抢劫罪被起诉。徐桂元免费为其担当辩护人。经过他有力辩护,已被关押五年的吴某获得了无罪释放。2004年10月,他免费为一起特大抢劫杀人案件的被告人田某担当二审辩护人,在二审法院拒绝无罪证据,第二天将对三名被告人执行死刑的危急关头,他凭着一名共产党员的责任心,向中央政法委反映情况,避免了错杀无辜事件的发生……
20年后,心血打拼铸佳绩
“咱是共产党的律师,就要努力去做该做的事儿,做点对社会有益的事儿。”
这是徐桂元在很多场合说的最多的一句话。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极少有人知道,轰动世界的“8·4”事件后,对日索赔的律师团就是他自费率领的。为了支持受侵华日军毒气伤害的中国原告起诉日本政府,他毅然决定自掏腰包奔赴日本。在日本期间,他多次到国会大厦向日本议员游说,多次向日本各界发表演说,声讨侵华日军的暴行,痛斥日本政府的无理抗辩。回国后,他又立即起草了黑龙江省各社团的联合声明,他的举动受到了日本各界的高度评价。
多年来,他资助过许许多多的人,这其中有房屋破旧倒塌和无钱医病的农民,有妻离子散的下岗工人,也有刑满释放的人员。在1998年抗洪期间,他利用休息日,购买了肉、蔬菜、水果、白酒计两吨多重,同爱人孩子一起驱车到江堤“铁拳团”驻地慰问该团官兵。当有记者要采访时,他只留下了“我是一名律师”,然后同家人一起悄然离开了驻地。他多年来先后为公益事业捐款捐物10万余元。
2003年,一老年妇女因被骗而无家可归。他一面积极与公安机关联系抓捕罪犯,一面把老人安排在律师所办公室吃住近一年的时间。当老人拿着第一笔追缴返还的钱向他表示感谢时,他说:“这是活命的钱我不能要,你留着将来买房住吧。”他还时时牵挂着律师希望小学的孩子们,通过“结对子”常年扶助安达市永福律师希望小学的两名贫困学生。
市场经济大潮下有人被物欲冲昏了头脑。徐桂元却以其正直的为人、显著的业绩受到了黑龙江人的赞誉,先后获得了全国首届优秀律师、黑龙江省首届十大优秀律师、中共黑龙江省委授予的政法战线“学东莱”标兵、黑龙江省首届杰出法律工作者、哈尔滨市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并连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同时,他还兼任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省委、省政府重大案件协调组成员,对日本政府索赔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省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副主任,省律师协会继续教育委员会主任,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省青少年基金会常务理事等重要职务。
无数个伏案疾书的不眠之夜,一个个饱含汗水的扎实足迹,使他成为一名黑土地上成长起来的著名律师。是共产党员的那份责任、那份热情、那份荣耀与他生命共存,谱写了一曲共产党员律师无愧党和人民的精彩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