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大数据主管部门,有关企业、单位:
根据《青岛市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政策实施细则》(青数字〔2025〕13号)要求,市大数据局制定了《青岛市2024年度数据流通交易奖补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实施。请按照要求,认真做好青岛市数据流通交易奖补项目组织申报工作。
青岛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2025年5月26日
青岛市2024年度数据流通交易奖补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是在青岛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主体依法合规通过青岛大数据交易中心,为其他无股权关系的企业提供数据产品和服务,且发生有效的数据流通交易行为。
3.申报主体2024年度数据流通交易额排名位居全市前十位。
4.申报主体与数据流通交易平台运营方无股权关系。
5.申报主体近三年信用良好,无违反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及严重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信用山东查询结果为准),符合山东省财政厅等16部门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2022〕29号)中“绿色门槛”制度要求。
二、申报材料
1.数据流通交易奖补项目申报表(附件1)。
2.无股权关系证明(附件2)。
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
4.由青岛大数据交易中心出具的青岛大数据交易中心运营管理平台记录(含上报山东交易市场清算所有限公司记录)、大数据交易居间协议、2024年度全市数据流通交易记录及交易额。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登录青岛政策通平台(网址:http://zccx.qingdao.gov.cn)注册,选择“青岛市2024年度数据流通交易奖补项目申报”栏目,在线填报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6日(星期五)17:00前通过“青岛政策通”平台提交至注册地所在的区(市)大数据工作主管部门。
(二)区市初审。区(市)大数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实施细则、年度申报指南,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项目查重、失信惩戒、是否违反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情况等进行初审。形成初审结果后,函告同级财政部门,于6月13日(星期五)17:00前将推荐文件、初审意见表、项目申报纸质材料1份,报送至市大数据局数据资源处(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7号708办公室,联系人:任文静,电话:85912327)。盖章文件的扫描版及可编辑电子版,通过金宏网发至“青岛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数据资源处”或通过邮箱发送至“data@qd.shandong.cn”,并推送“青岛政策通”平台。
(三)市级审核。市大数据局负责汇总各区(市)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的完整性、企业失信惩戒、是否违反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情况等进行复核,同步通过“青岛政策通”平台完成线上审查。
(四)专家评审。市大数据局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认定,核定奖补企业和奖补额度。
四、相关要求
(一)区(市)大数据工作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好项目申报,做好初审审核和材料报送工作,确保项目真实可靠,过程公平公正。
(二)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积极配合市、区两级大数据工作主管部门及专家做好核查工作、绩效目标制定、绩效评估等工作,按要求如实提供原始资料。
(三)申报企业如获得政策支持,应自觉接受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对违反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记录、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及严重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信用山东查询结果为准)的,取消政策性资金扶持。
(四)对于存在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的主体,一律取消奖补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在审计和监督检查中发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85912327
政策通平台技术支持热线:85017188
附件:1.青岛市2024年度数据流通交易奖补项目申报表
2.无股权关系证明
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4.区市初审意见表
5.青岛政策通申报单位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