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4月6日讯(记者 朱颖)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市《关于推行存量房“带押过户”模式的通知》,切实提升存量房交易便捷度,给岛城市民提供便捷、舒心的服务,3月23日,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存量房“带押过户”服务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存量房“带押过户”要素,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机制。
本次通知明确了“带押过户”的三种办理方式,分别是双预告模式、抵押顺位模式和权利义务转移模式。通过优化商品房交易登记流程的方式,为市民卖旧买新缓解资金压力、节省交易时间,尽可能的满足市民对存量房带押过户的各种需求。目前,青岛黄海公证处和青岛市中公证处已设立“带押过户”代理点,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北京银行和青岛农商银行6家银行已支持办理同行间“带押过户”业务。
下一步,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将坚决贯彻落实省政府全面推广带押过户模式的指示要求,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大力推广“带押过户”模式,切实支持岛城市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助力青岛市宜居宜业宜游湾区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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