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3日讯 省委政法委日前正式启动我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经省委常委会审议同意、中央政法委审核确定,青岛与威海、东营、烟台、淄博、潍坊、济南、临沂等7个城市一起被确定为第一期(2020年—2022年)试点城市,其他8市为第二期(2023年—2025年)试点城市。
按照要求,通过两期试点,全省16市要全部达到“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标准,推动全省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治理机制进一步健全、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治理方式进一步融合、治理模式进一步优化、治理效果进一步显现。
根据部署,此项工作将坚持“分批创建、同步起跑”的整体思路,两期试点市同步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工作。突出关键环节,稳扎稳打、系统推进,确保试点工作一年一个新台阶、一年一个新突破。
据了解,青岛近年来积极大力探索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不断创新理念思路,完善体制机制。今年建立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组织指挥体系,并着力把“我爱青岛·我有不满·我要说话”民声倾听主题活动打造为市域社会治理的“新名片”,努力构建符合发展规律、彰显时代特征、富有市域特色的青岛社会治理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