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我们必须正确认识面临的各项短板问题。聚焦短板弱项,实施精准攻坚,工作中要把握好整体目标和个体目标、绝对标准和相对标准、定量分析和定性判断“三个关系”。尤其是定量分析和定性判断的关系问题,也是当前具有突出表现的一类问题,需要我们予以特别重视。
定量分析关注的是数量和频率的变化,精准体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在量上的规定性;而定性分析关注的是意义建构和阐释,重点体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在质上的规定性。定量分析和定性判断两种推论方法必须相辅相成,并统一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中。要把当前的短板补好,必须在把握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关系时,保持二者的均衡,坚持科学发展和实事求是,整治和破除形式主义作风,把人民群众的实际生活状态的改善和现实获得感的增强作为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基础和前提。
坚持科学发展和实事求是,精准体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在量上的规定性。定量分析构成了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事实判断,并从数目字论证的角度形成了事实真理。衡量是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首要的标准就是定量分析,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将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新要求在具体工作中逐一落实。只有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化率、恩格尔系数、社会保障覆盖率等多个方面的定量指标全部兑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任务才可以说真正实现。尤其是在关乎民生的定量指标上必须严格按照既定目标保质保量完成,譬如精准脱贫工作,必须在现行指标要求下实现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完成了‘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任务,也就实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正因为定量分析是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事实的判断,需要我们坚持科学发展和实事求是,把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确保每一项指标都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整治和破除形式主义作风,重点体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在质上的规定性。定量分析是形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事实判断的基础和保障,但如果仅仅关注于定量分析,就缺乏了相应的人文关怀,就会陷入形式主义的泥沼。对于衡量是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复杂问题,既包含了量的规定性,又包含了质的规定性。如果各项定量指标都全部实现了,但是人民群众却没有享受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带来的红利,没有得到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提升,也就无法形成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价值判断。这样的全面小康即使在数目字上得到了量化指标的印证,却无法在人民群众心中得到质的认可。因此,在定量指标体系完成度相对乐观的情况下,改善人民群众的实际生活状态和增强现实获得感,是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中存在的一个突出短板。这就要求我们整治和破除形式主义作风,回应人民群众诉求和期盼,聚焦突出问题,着力提高发展的协调性和平衡性,最终体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在质上的规定性。
将定量分析和定性判断统一于以人民中心的发展观中。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定量分析要求在科学发展、实事求是的基础上,精准体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在量上的规定性;定性判断则要求整治和破除形式主义作风,重点体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在质上的规定性。前者构成了事实真理,后者构成了价值判断,二者相辅相成、有机统一。无论定量分析和定性判断,归根结底都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实际利益着想。在衡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准时,把握好定量分析和定性判断的关系,就是把衡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评价结果,建立在人民群众评价的基础和前提上,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实际生活状态和现实获得感,这也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观的充分体现。量化指标的完成有终点,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在民生问题上花心思、下苦功,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实际生活状态和现实获得感的变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任务才算真正完成。
总之,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终成果,既要有定量分析又要有定性判断。只有将两种方法结合起来,统一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中,将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美好生活作为最终目标,才能保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终实现,才能保证我们得出的结论能够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作者单位分别系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