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青岛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青岛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23日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迎中秋、庆国庆”环境卫生集中清理行动的通知》,决定自9月24日起在全市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清理行动,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品质,以干净整洁、舒适优美的城乡环境迎接中秋节和国庆节。
本次环境卫生集中清理行动时间安排为9月24日至28日。活动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开展楼院环境卫生“大扫除”。各区市发动居民群众人人动手、洁净家园,集中清扫楼院及房前屋后垃圾杂物,清除乱贴乱画小广告,共创美丽温馨生活环境。
二是开展单位环境卫生“大扫除”。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认真落实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组织开展单位环境卫生大清扫活动,集中清理办公室、单位院落及周边的垃圾杂物,保持单位内外环境秩序良好、卫生干净整洁。
三是开展重点区域环境卫生“大扫除”。各区市各单位聚焦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以及公路、铁路沿线等重点区域,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清理整治,消除卫生死角,保持城乡环境时时干净、处处整洁。
《通知》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迅速动员部署,严密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走上街巷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带动广大市民积极参与,迅速掀起全民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的热潮。要强化督导检查,市文明办要联合市城管办、市爱卫办开展明查暗访;各级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行业指导和检查督导,开展自查自纠,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工作高效落实。要深入宣传发动,通过发放倡议书、组织实践活动等形式广泛倡导发动,及时宣传各区市各单位的经验做法,营造干部群众齐动手、干净整洁迎佳节的浓厚氛围。(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杨琪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