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建 报道
本报济南5月8日讯 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今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实施意见》有关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全面提升企业便利化水平、着力打通企业难点堵点痛点、精准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着力打造透明稳定的政策环境等四部分共18条政策措施。“前三部分主要是针对全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围绕‘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提出了针对性措施;第四部分聚焦企业反映突出问题,提出增强政策稳定性和可预期性、严禁执法‘一刀切’和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等政策举措。”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关兆泉介绍说。
在内容上,《实施意见》全面梳理总结了以前的改革成果,涉及企业开办、项目审批、办水办电办气、不动产登记、纳税、跨境贸易、获得信贷、执行合同、招标投标、劳动力市场服务、办理破产等多个阶段、多个方面,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进行了“全链条”优化。
企业办理一个事项往往涉及多个部门,《实施意见》强调了部门之间的协同,例如,规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实行消防、人防、技防、防雷和水电气热等同步设计、并联审查、一次办好、结果互认;不动产登记与银行抵押贷款、公积金贷款、公证等业务联办,与水电气热过户业务协同办理。
《实施意见》提出了若干创新性、突破性举措,部分措施为我省首创,例如,一类出口企业和列入省级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库的企业,出口退税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全省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控制在5个工作日内。部分措施与以往相比有了突破,例如,针对工程项目建设容易、验收难,《实施意见》规定,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城建档案等事项联合验收,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部分措施聚焦解决企业关注的突出问题,例如,政务诚信涉及的内容很多,在《实施意见》中,重点关注政府拖欠企业债务问题,明确规定,2020年12月底前,拖欠5年以上的债务全部清零,拖欠2年以上的债务清偿80%以上。
为让“黄金政策”发挥“黄金效应”,《实施意见》提出了保障措施。健全强有力的推进机制,整合山东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成立山东省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由省委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班集中办公。”关兆泉介绍。《实施意见》提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把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纳入重点督查任务,跟踪调度督办。省委组织部在各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和省直机关绩效考核中,提高优化营商环境考核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