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专精特新”企业的发展,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培育和扶持,让我们来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高新技术企业税率优惠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研发费用
(一)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
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二)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
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20%在税前扣除。
形成无形资产的,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三、新购进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
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四、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政策
(一)符合相关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
制造业等行业包括:
☑制造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2.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6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二)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业等行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包括:
☑批发和零售业 ☑农、林、牧、渔业
☑住宿和餐饮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教育 ☑卫生和社会工作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2.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五、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一)先进制造业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二)集成电路企业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以下称集成电路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三)工业母机企业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生产销售先进工业母机主机、关键功能部件、数控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允许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企业应纳增值税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