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议政调研 > 建言献策 >

老房子里住出了“新幸福”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30日

来源:南方日报 | 2021年12月29日 15:18:25

原标题:老房子里住出了“新幸福”

  近段时间以来,家住韶关始兴县供销社小区的陈阿姨心情很好,住了40多年的小区如今旧貌换新颜:外墙统一粉刷了,“蜘蛛网”般的电力架空线已规整整齐,地面铺上了柏油路、画好了停车位、消防通道,公共区域还安装了充电设施……

  “没想到老房子还能焕发新机,幸福感满满的!”1978年搬到小区居住的陈阿姨告诉笔者,当年供销社小区是县城最好的房子,40多年后房子已经很破旧,后来不少老邻居搬走,如今经过改造,老房子变成“新房”,一些居民又搬回来了。

  在始兴县商业局小区,楼房前面的柴房和花圃拆除后,改建成了停车位,车辆有序停放,显得宽敞整洁。原来年久破损的楼外墙也都全部粉刷一新。

  “以前车辆没地方停,地面坑坑洼洼,墙体破旧,现在有停车位,铺了柏油路,还安装了监控摄像头,和新建的小区一样。”商业局小区居民彭先生说,如今住在这里感觉安全、舒服又幸福。

  供销社和商业局小区的变化,源自始兴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启动。2020年,始兴县推行先试点、后推广工作思路,首批在兴平小区、河驳头小区开展试点改造工作,完成改造房屋栋数48栋共1104户,改造建筑面积约11.26万平方米。2021年,始兴县继续投入1亿多元,启动10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我们计划用5年时间,按照建成时间早晚、小区改造不跨年度的原则,对在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住宅小区全部完成改造。”始兴县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商业局和供销社住宅小区是始兴最早的住宅小区,使用至今各类配套基础设施已十分破旧。针对这些实际情况,始兴县对这些小区进行了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等,其中重点改造提升小区内部及供水、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此外,还有针对性地进行周边绿化、照明等环境改造,并建设停车场、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文化休闲设施和体育健身设施等。

  一系列的改造,让小区居民收获了实实在在、满满当当的幸福感。接下来,始兴县还将推动建立小区后续长效管理机制,防止改造完的小区出现“返旧”现象,并发动小区居民参与其中,共同创造美好环境,让老旧小区变成模范示范小区。

  南方日报记者 范永敬

  通讯员 赖金艳 杨瑞莲 杨兰


主办:青岛市民营中小企业家互助协会承办:青岛市民营中小企业家互助协会鲁ICP备19061273号Copyright © 青岛市民营中小企业家互助协会 版权所有 Power by DedeCms

法律顾问:山东中威永丰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技术支持:山东中威永丰企业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