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截至2017年底,我国民营企业数量超过2700万家,个体工商户超过6500万户,注册资本金超过165万亿元。我国的民营经济发展令世界瞩目,并呈现出“五六七八九”的显著特征,即: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转型,民营经济的发展随之带来较大的调整压力。一直以来困扰着民营经济发展的金融创新步伐还是显得过于迟缓,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处境也在一定程度上禁锢了科技创新类民营、中小微企业的快速成长,有些针对民营中小微企业的普惠政策,出发点是好的,但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缺乏深入调研和企业走访,使得有些政策相互不协调、不匹配,不能达到应有的效果。加之政府针对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够,使得企业知之甚少,好的政策没有落实到位,导致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效果不显著。同时,民营经济发展需要公平、公正、法治的营商环境,需要各级政府和政策执行部门、国有银行等金融机构给予关注和支持,为了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我们针对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做了大量的调研。
为此,建议:
一、加强征信管理,加大金融创新。以国有四大银行针对民营中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为例,银行积极防范、控制因企业经营不善、市场风险而导致坏账风险的同时,建议专门针对经营多年、信誉良好且产品、技术处于行业领先的优质企业给予最优惠的金融支持,贷款利率上浮最好不要超过基准利率5%,贷款期限从一年延长到三年,让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成为真正助力民营企业发展的推动者;同样,建议国有银行为其他银行做出表率,研发专门针对民营企业创始人、董事长或实际控制人的个人信贷产品,额度为500万元-800万元之间,让民营企业家通过个人信贷的方式获得更多个人信用贷款,奖优罚劣,增加运维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助力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建立科技信贷,解决融资障碍。要想加快科技金融的创新步伐,建议采取多项组合的措施帮助民营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包括:建立政府科技创新引导保障基金,变科技奖励为科技信贷;建立科技信贷体系,以科技指标为考核的重点而非经营指标,政府提供科技创新担保基金,由国有银行响应支持民营企业资金;建立支持拥有高精尖技术民营企业的金融优惠政策,给予低息、无息贷款或者提供贷后补贴等系列的配套措施,帮助民营、高新技术企业突破融资难的瓶颈,快速发展起来。
三、设立专项基金,扶持技术创新。采用政府引导基金与私募基金相结合专项基金的方式,设立高精尖技术领域创新发展的专项基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高精尖技术领域的研发、技术推广和技术应用,积极扶持高精尖技术的产学研用一体化实践,让技术研发人员不再为研究经费而劳碌奔波。支持企业成立高精尖技术研发中心,改审批制为备案制,提升行政效率的同时,并配备政府的专项基金对自主品牌的研发和高新技术成果予以大力支持和奖励。
四、推动供应链金融,实现应收帐款融资便利化。针对民营企业采取供应链金融下的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中遇到“核心企业确权难”的问题,建议相关政府部门引导、支持更多核心企业强化供应链意识,对中下游合作企业开放确权,主动推进供应链金融生态的搭建,促进产业链上下游的民营企业通过应收账款进行融资,实现供应链融资便利化,帮助企业解决流动性困难。
五、完善营商环境,对标国际一流水平。营商环境优劣对国家经济发展至关重要,良好的营商环境可以强有力地提升国际竞争力。建议各级政府放宽政府采购的范围,加大对民营企业技术领先产品或服务的政府采购和市场推广支持,起到一个市场风向标的作用;同时因为有了政府的采购,也会强有力地吸引社会资本,加大对高精尖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和支持,将社会有限的资源流向拥有高精尖技术的实体企业,促发科技创新研发的内生动力,古有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通过多种方式调动全社会以民族兴为己任,对照国际一流标准发挥潜能,更快的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六、改革交易制度,激发企业活力。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新三板市场流动性差、融资困难的问题一直凸现,如何用改革、创新的方式去破解这一难题,从而激发这一万余家民营企业中有代表性的中小微企业发展活力,并以此带动中国民营经济整体的高质量发展,这需要各级证监部门和金融委、办等部门解放思想,打破壁垒,深入基层,走进民营企业做实地调研,倾听民营企业家的心声,运用改革的智慧和创新的思维,从创新交易制度、创新转板制度入手,激发企业的内在动力,帮助企业获得更多、更好的金融资源去支持企业的快速成长,这是全面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具体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