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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5年,青岛将创建市级生态农场50家

来源:青岛日报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3日

记者今日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青岛市推进生态农场建设实施意见》日前出台,提出到2025年,全市创建青岛市级生态农场50家,培育一批现代高效生态农业市场主体,总结推广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农业技术模式和典型经验,持续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不断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让生态农场建设成为推动农业生产“三品一标”的重要平台和有力抓手。

生态农场是农业绿色发展、污染防治、减排固碳的基本单元。青岛坚持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方向,与乡村振兴示范片区、绿色增粮先行示范区建设紧密结合,在全市建设一批产地绿色、产品优质、产出高效的生态农场,推广生态农业技术,培育生态农业市场主体,生产绿色生态农产品,探索构建农业生态补偿机制,加快农业绿色转型、乡村生态振兴和农业农村减排固碳,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

青岛将组织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自愿申报,通过综合评价,遴选一批具有青岛特色的生态农业市场主体,引导入选主体发挥自身优势,全程推广应用标准化生态农业技术,提高产地环境质量,推行绿色低碳循环生产,培育发展青岛地理标志农产品、绿色有机农产品,打造绿色生态品牌,使其成为推进生态农业建设的典型样板。

同时,以生态农场为载体,集成推广应用化肥减量增效、农药减量控害、有机肥替代化肥、病虫害生物防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农田节水灌溉等绿色低碳技术,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畜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污染修复等产地保育技术,农产品清洁加工、节能贮存、低碳运输等绿色收储运技术,健全完善生态农场技术规范,形成一批区域特色鲜明、标准协调配套、适宜推广应用的生态循环农业技术模式。监督生态农场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品一标”等产品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规范生产、加工、储运和销售全过程质量控制,引导生态农场实现标准化生产、信息化管理、品牌化运营和产业化发展。(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张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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