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管理法规与政策
时间:2019-06-17 16:51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2013年社会工作者考试时间定为6月15~16日。据2012年的合格标准为60分(各科总分为100分),为冲刺通过这60分的考试大关,学员们是否已经投入了十二万分的热情开始复习备战了呢?学易网校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战2012年社会工作者考试特发布相关考试知识点供大家学习。 1、社会团体的定义:公民自愿组成,为了会员的共同医院,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2、免于登记的社会团体: (1)参加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例如:中华全国总工会、青年团、妇联、科技协会、华侨联合会、台湾同胞联席会、工商业联合会等。 (2)国务院机构编制机关核定,例如:中国作家协会、残疾人联合会、红十字会、同学会、基金会、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等。 (3)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批准,在内部活动的。 3、成立社会团体的条件: (1)会员数量。单位会员30 以上或个人会员50 个以上或混合 50 以上。 国家机关组织不当单位会员。 (2)规范名称和组织机构。名称不得违法、反映团体特征;地方性的不能冠以全国字样,全国性的必须审批才能冠以。 (3)固定住所 (4)专职人员 (5)合法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10 万以上活动费,地方性 3 万以上。 (6)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社团登记管辖:全国性的由国务院登记管理机关;地方性的由地方政府;跨地域的由两地域上级政府。 5、社团登记程序: 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 (1)申请筹备。 提交申请书、主管单位批文、验资报告、场地使用证明、负责人情况身份证明和章程草案。60日内批准筹备否。 不批情形:宗旨违法、有相似的、负责人不够格、作假、其他。 (2)召开会员大会。 批筹6个月内召开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人。 需注意:法人不得兼任;章程包括:名称、住所、宗旨、会员资格权利义务、管理制度、负责人任免程序、资产管理、章程修改程序、终止程序及资产处理、其他。 (3)审查登记。 完成筹备工作后再申请,30日内审查准否。审查内容:名称、住所、宗旨业务范围地域、法人、活动资金和主管单位。 (4)备案。批准之日起60日内备案,收到备案文件30日内发 《登记证书》 二、社会团体的管理 1、分支机构的设立:必须经审查同意,申请登记后方可。请注意:分支机构不是法人;社团不得对其分支机构收费;分支机构不得再设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在社团的授权下活动;撤销分支机构要办理注销。 2、变更登记: 先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30 日内提交变更备案方可,主要针对负责人变更和章程修改。 三、财务制度
(一)必须做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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