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经济服务 > 最新政策 >

明确“八严禁”“十不得”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执法行为规范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01日

  中新网11月1日电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市场监管执法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指导各地规范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规范》统一了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时的作风纪律、仪容举止、语言与案件查办等基本要求。明确了执法活动“八严禁”“十不得”禁止性规定,强化刚性约束,树立文明形象,杜绝随意执法、选择执法、趋利执法、机械执法、简单执法、消极执法等问题发生,保障执法公正、纪律严明。《规范》区分执法活动,针对不同执法场景为基层执法人员提供了执法用语、案件办理行为规范等方面的务实指引。

  《规范》是服务型执法“监管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通过细化仪容举止、执法用语、案件办理层面执法行为的具体规范,形成重点指引,明确具体要求,让人民群众从每一次执法和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规范文明与公平正义。



  • (2022-03-22 08:58:21)
    拐点来了!时隔15年,青岛工业占比首现上升... [详细]
  • (2022-03-18 16:33:34)
    做好数字化“加减法”,让“专精特新”企业... [详细]
  • (2022-03-10 11:31:47)
    5G:未来十年最大的创新平台... [详细]
  • (2022-03-09 09:40:42)
    总面积3206亩!3月份青岛市将“上新”83个地... [详细]
-->

主办:青岛市民营中小企业家互助协会承办:青岛市民营中小企业家互助协会鲁ICP备19061273号Copyright © 青岛市民营中小企业家互助协会 版权所有 Power by DedeCms

法律顾问:山东中威永丰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技术支持:山东中威永丰企业服务有限公司